1、河北工业大学师生集体活动申请表(公益)安全工作处(部)2015 年 11 月制定 2018 年 3 月修改 (安全工作处官微)申请单位(部门或学院)主办单位(社团或其他组织)活动负责老师姓名/电话现场负责人姓名/电话场地大小 约 平米 参加人数 约 人 现场布置 帐篷: 个 桌椅: 套 其他(请注明):活动主题活动类型(内打,可多选)纳新 报名 咨询 宣传 其他(请注明):活动内容 (对活动内容进行详细描述)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活动地点 (涉及多个活动地点的需逐一注明,每个活动地点都需执一份审批后的此表,以备查验)是否悬挂横幅 (如悬挂横幅需详细注明横幅上内容)横幅悬挂时间
2、 年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横幅悬挂地点 (活动结束后请立即将横幅摘除)安全措施 (200 人以上的活动需提前 7 天报备,并制定安全预案一同报备)主管领导意见签字 日期单位公章安全工作处(部)意见说 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活动主办单位,便于现场查验,另一份留安全工作处(部)存档。2、活动现场须执此表纸质版,检查时不接受电子版。审批后的此表可复印,每个活动现场需执一份。3、一般性活动需提前 3 天向安全工作处(部)申报,200 人以上活动需提前 7 天申报,并制定安全预案。4、如活动时间、地点或内容等有变更需重新进行审批,禁止从事与本活动无关的行为。5、如需接电或借用其他设备请与有关部门联系,安全工作处(部)不负责此项。6、此表请仔细填写,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