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玻璃钢风机、2000台减速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建设单位: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210号编制时间:2017年4月I目 录1概述 11.1任务由来及背景 11.2项目特点 1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11.4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21.5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21.6评价结论 22总论 42.1编制依据 42.2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72.3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时段 82.4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识别与筛选 82.5环境功能区划 92.6评价标准 102.7评价等级与评价
2、范围 122.8环境保护目标 183工程分析 203.1现有工程 203.2扩建工程概况 253.3扩建后全厂概况 45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84.1自然环境状况 484.2环境敏感区调查 514.3枣强县工业园区概况 514.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4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55.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655.2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665.3施工废水的影响 68II5.4施工固废影响分析 696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0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06.2水环境影响分析 826.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96.4固废影响分析 916.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927污染防治措施
3、可行性分析 967.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67.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00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007.4固废防治措施 1008产业政策、规划及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028.1产业政策分析 1028.2与枣强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性 1028.3与枣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 1028.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038.5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03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59.1环保投资估算 1059.2环境影响分析 1069.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6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0910.1环境保护管理 10910.2监测计划 11510.3
4、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 11711结论与建议 12111.1结论 12111.2建议 125III附图附件: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枣强县工业园区规划图附图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6: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件:附件1:枣强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需提供资料清单;附件2:备案证;附件3:土地证;附件4:关于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玻璃钢风机、2000台减速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枣环评20172号);附件5:新上冷却塔专用减速机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枣环表2012198 号);附件6:验收
5、意见排污许可证;附件7: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 件 8: 技 术 评 估 专 家 意 见 及 签 字 表 ;附件9:委托书;附件10:审批登记表11概述1.1任务由来及背景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冷却塔配套设备生产的企业,公司位于枣强县工业园区冀力街1号,总占地面积13103.02m 2,公司现有减速机生产线1条,年产冷却塔配套用减速机800台,职工60人,该公司现有冷却塔配套用减速机生产线于2012年8月14日由衡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新上冷却塔专用减速机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8月16日枣强县环境保护局以枣环表2012198号予以批复。该项目于201
6、5年2月12日通过枣强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枣环验201519号)。为将企业做大做强,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冷却塔风机研发团队,研发出以玻璃钢替代铝材的航空螺旋桨技术风叶,具有重量轻、坚固耐用、运行平稳等优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均可替代进口风机。为此,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于枣强县工业园区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000台玻璃钢风机、2000台减速机项目,该工程主要对现有工程减速机生产线进行扩建,同时新建1条玻璃钢风机生产线和喷漆车间,扩建后实现年产玻璃钢风机2000台、减速机2800台。1.2项目特点项目为扩建项目,产品为冷却塔玻璃钢风机及减速机,项
7、目在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内扩建,不新增占地,扩建工程产生的环境污染主要为减速机机加工过程及玻璃钢风机制造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有关规定,为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现有厂址及生产设备进行了详细的踏勘,收集了有关本项目的技术资料,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符合性。在此基础
8、上按照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报审版报告。2017年4月14日,枣强2县环保局在枣强县组织召开了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玻璃钢风机、2000台减速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形成了该报告书技术评估专家意见,会后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补充和修改,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1.4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喷漆、调漆、固化生产过程及玻璃钢风机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如下:(1)废气:经预测,项目大气污染物各污染因子落地浓度较小,占标率均未超过10%。本项目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在本项
9、目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项目生产运营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扩建工程水帘喷漆车间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至枣强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会对地表水水环境产生影响。(3)声环境:经预测,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4)固体废物:工程各种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1.5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 项目已取得枣强县发展改革局备案证(枣发改投资备字2016070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
10、013年修正),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对照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扩建工程属位于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范围内,占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河北冀力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取得土地证,并且冀力公司属于符合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现有企业,项目建设符合枣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规划。(3)本项目选址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周围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西南590m处的赵
11、武庄村,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3。1.6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单行本,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枣强县环境保护局、枣强县工业园园区管委会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42总论2.1编制依据2.1.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
12、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13、修订。2.1.2环境保护法规、部门规章(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2) 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9.23);(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11.3);(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5号);(5)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6)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7)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本);(9)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环发2011128号)(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