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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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14 定稿)第 一 条 总 则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我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 二 条 评 选 范 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第三条 基 本 条 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成绩 80 分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此项适用于上学年度有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有中文 A 及以上文章者

2、加权成绩无硬性要求)申 请 国 家 奖 学 金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中 的 任 意 2 条 :1. 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 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 10%。3.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

3、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5.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获得授权专利。6. 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由导师考评为“贡献突出” (详见附表 3)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由班级民主评议评定,每班不超过 10%,提供班长签字证明件) 。 第四条 评选办法(一)奖学金评选流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类别评定,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 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

4、出申请,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表 2)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导师签字:由导师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3. 材料审定:由研究生工作组组织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互评审核,并将审核分进行公示,按照 1:1.3 的比例(小数点 4 舍 5 入)产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入围名单。4. 公开评选: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评选,国奖入围同学在公开答辩时,每人陈述时间为 4 分钟,答辩时间为 2 分钟。评委集中评议后投票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5. 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全院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6. 学校审核: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二)奖学金评定操作细则:第一部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操作细则1、 资格审查:符合第三条基本条件2、 入围审核:(1) 博士研究生严格按照论文成果进行评定,学术论文按照下列类别进行优先顺位考虑:第一类:英文 T 类期刊;第二类:英文 A 类期刊;第三类:英文 B 类期刊、中文 A 类期刊;第四类:英文 C 类期刊; 第五类:中文 B 类期刊;第六类:英文 D 类期刊、中文 D 类期刊。(2) 在同一类期刊中,按照篇数进行优先顺位考

6、虑;篇数相同排名的情况下,按照下一类论文数量进行优先顺位考虑;如最终并列则以并列方式入围。 (3) 按照 1:1.3 的比例产生入围公开答辩的名单,并列学生不受比例限制。(4) 论文认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的说明,关于论文级别认定及期刊认定以学院最新发布版本为准。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操作细则1、 资格审查:符合第三条基本条件2、 入围审核:(1) 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论文成果进行评定,学术论文按照下列类别进行优先顺位考虑:第一类:英文 T 类期刊;第二类:英文 A 类期刊;第三类:英文 B 类期刊、中文 A 类期刊;第四类:英文 C 类期刊; 第五类:中文 B 类期刊;第六类:英文 D

7、 类期刊、中文 D 类期刊;(2) 在同一类期刊中,按照篇数进行优先顺位考虑;篇数相同排名的情况下,按照下一类论文数量进行优先顺位考虑;如最终并列则以并列方式入围。(3) 在上述(1) 、 (2)条后还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硕士生按学习成绩加权分*权重 80%+社会活动分*权重 20%,进行综合排名;(详见附表 4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审批表 )(4) 按照 1:1.3 的比例产生入围公开答辩的名单;并列学生不受比例限制。(5) 论文认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说明;关于论文级别认定及期刊认定以学院最新发布版本为准。(三)公开评选细则1. 评委构成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安排评委:原则上要求院领导12

8、人,专业系教师代表至少1人、研究生教学办主任、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研究生代表1人(原则上为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2. 评定规则(1) 考察要点: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养,包括科研能力、团队贡献、公益服务等。(2) 评定方法:评委集中评议后投票方式确定奖学金获选名单。 3. 答辩流程(1) 学生陈述;(3 分钟)(2) 评委提问;(2 分钟)第五条 评审组织机构(一)成立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协调、监督评审工作;受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二)评审委员会下设

9、评审办公室,研究生工作组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三)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构成:主任委员:王宗军 管理学院院长金凌志 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委员:龙立荣 管理学院副院长鲁耀斌 管理学院副院长杨 治 管理学院副院长周智皎 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委 员: 研究生导师代表:各专业系正副主任;学院优青及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行政管理人员代表: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工作组;专业硕士学位管理办公室; MBA 中心;学术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代表:研究生会主席团、博士生分会主席团成员评委采取回避制度,当学生代表本人或者导师代表有学生申请时,均回避担任公开评审会评委。第六条

1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三)超 资 助 年 限 的学生;(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八)有课程不及格(上学年有课程的学生)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十)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第七条 评定说明(一)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再次参评时,获奖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为准)之

11、前的成果(含所有申请材料中的填写成果,以及未在申请材料中填写、但在获奖时间之前正式刊发的成果)不能再次使用。(三)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报研究生院统一保存。(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具体按学校安排执行。(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说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第八条 附则(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二)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二一四年十月十日附件一:关于研究生论文成果认定说明1. 论文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

12、院为名义发表;2. 论文均需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第一作者是导师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英文 A 类以上的外文第二作者可以计算;3. 论文发表的时间,从研究生入校的 9 月 1 日起(硕博连读学生从硕士一年级入校计算),至评定通知发布之日截止。其中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获奖时间(通知发布之日为准)之前的论文成果(含所有申请材料中的填写成果,以及未在申请材料中填写、但在获奖时间之前正式刊发的成果)不得在后续年度重复计算;4. 论文分类按照最新版本的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进行认定,中文 D 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录用可以计算,但必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在增刊上发表论文不算;5. 国际会议论文

13、中属于在学院重点支持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算作 D 类(会议名单详见管理学院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第 3 项);其他被EI、IEEE、ISTP、ISHP 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视作 E 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非国际会议论文不算;6. 评审委员会将对录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有谎报,学生取消评奖资格,导师负连带责任。附表 1:管理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加分细则注:1、凡是参加的活动,只能计算上学年度 9 月 1 日到通知发布之日;2、论文、公益服务、类别 项目 内容 分值 备注院校活动经由院研工组或研究生会认定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的院校活动以获奖荣誉判定 0.6 分校园活动 校外活动以“华中科技大

14、学管理学院”名义参加由省市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 分不同项目可累加,最高分 3分院校服务经聘用,担任兼职辅导员、学生实践或学术指导老师,担任院校主席团以上学生干部考评优良一学年3 分,优秀 6 分;社团经历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助理、班级班长、党支部书记、院校部长及其他学生干部学年考评优良 2分,优秀 3 分;学期减半不同项目可累加,最高分 9分;学期减半公益讲座作为主讲嘉宾为学院、学校学生开展的各类学术讲座、专题沙龙等公益活动以新闻稿为准,按照每次 1 分 可累加公益服务社会公益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3 分不同项目可累

15、加国际级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会议、国家级别的学术类奖项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或金、银、铜奖),分别得 9、6、3 分省级减半;校级为 1/3活动获奖 获奖项目必须与学院的学科特点相关。团体竞赛,团长(限 1 人)计满分,成员减半计分。不能区分的,统一减半。不同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能区分获奖等级的,统一按三等奖计分。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其余顺推获得校三好研究生、校(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优秀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党员 1 分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校品德模范、校十佳党支部书记、校十佳党员、校学术十杰优胜奖、2 分院校荣誉校研究生学术十杰

16、3 分不同项目可累加所获荣誉团队荣誉带领所在团队在学校级获得团队荣誉,如优秀党支部、优秀研究生会等团队负责人可加2 分,非核心负责人加 1 分不同项目可累加论文 发布 E 类核心期刊文章 2 分可累加,第二篇折半;最高分 4 分学术科研会议 以“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名义参与的 学术会议 1 分 最高分 2分所获荣誉可以从入学 9 月 1 日到通知发布之日;获评后,所有奖项荣誉均不得重复使用。附表 2: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姓名 学号 硕博类别 与年级导师 专业 联系方式条件 1:资格审查(满足学校的两个条件) 条件 2:论文成果 文章名 期刊名作者(注意作者次序)发表状态(发表/录用) 期刊性质(如中文 A)导师意见评审会意见备注:申请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表及电子版,并附成果复印件一份。参加入围答辩时,需本人提供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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