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全唐文。 作 者刘禹锡(772842), 唐代诗人,哲学家。字梦 得,洛阳人。曾中进士, 官授监察御史。他热心赞助王叔文的政治 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政治革 新失败后,被贬官降职多次。他与柳宗元 交情深厚。有刘宾客集。这篇陋室 铭是他贬为和州刺史时在任上写的。刘禹锡因参加过当时政治革新运动而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 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 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 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 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 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 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 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 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 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 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 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 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