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简本)建 设 单 位: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 价 单 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 评 证 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210号编 制 时 间:2017年9月0前 言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简称甲酯油)、甲磺胺及乙磺胺等均为化工中间体产品,广泛用于医药、农药、香料、精细化工等领域,其下游产品苯磺隆、苯达松等作为除草剂,具有毒性低、药效好、安全性高等优点,苯磺隆广泛应用于麦类(冬小麦、春小麦、大麦等)等旱田作物田中防除阔叶杂草,苯达松广泛应用于大豆、水稻(在水田中可防除多年深根杂草)、小麦、大麦、玉米、高粱、花生等作物的田中防除阔
2、叶杂草。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除草剂在农药中的比重占50%以上,而中国除草剂产量在农药中的比重约占30%,且除草剂的品种结构还不十分合理,尤其是旱田除草剂每年仍需大量进口,随着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及劳动力的转移,除草剂的使用量逐年增大,是三大类农药中使用量增幅最快的品种,可以预见,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发展,土地集约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大,除草剂需求还将大幅上升,这就为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甲磺胺及乙磺胺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天津市硕泰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冀衡佰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其中河北冀衡佰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土地入股,股权占比为17%。针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
3、拟投资52000万元在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年产3万吨医药中间体项目,主要生产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简称甲酯油)、甲磺胺、乙磺胺等产品。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且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冀政办发 20157号)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已在海兴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号:海发改投资备字2015041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委托中国地
4、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开展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独出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评价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经实地现场勘察、收集相关技术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环境影1响报告书(报审版)。2016年12月23日,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海兴县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会,会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补充和修改,完成了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特征,项目建设期主要关
5、注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关注废气的收集与处理、废水的处理与回收利用、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环境风险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认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可以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 ”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
6、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在本次评价工作中,得到了海兴县环境保护局、监测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总论1.1评价因子筛选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识 别 结 果 ,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特 征 、 排 污 种 类 、 排 污去 向 及 周 围地区环境质量概况,确定本次污染源评价因子,见表1.1-1。1.2评价内容与重点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环境风险评价、产业政策、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分析、公众参与、厂址选择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氯化氢、氨、氯、硫酸雾、甲醇、苯胺类参照执行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甲苯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中最大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中1577-2012)标准值。(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8、(GB/T14848-1993 )III类标准;(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3类标准。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醇、甲苯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中表1有机化工、医药、石油化学行业及表2其它行业标准要求;NH 3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相关要求;废气中其它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废水排放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新建企业标准,同时满足
9、海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依据导则规定,结合该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排放去向和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4.1大气评价等级及范围由估算结果可知,项目各污染物中SO 2、NO 2、Cl 2、HCl等因子的P max占
10、标率均大于10%,根据项目特点及评价导则对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原则,确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确定评价范围以二车间Cl 2尾气吸收塔排气筒为中心半径5km的园形区域,总面积78.5km 2。1.4.2水环境评价等级及范围1.4.2.1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只有少量清净下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次评价只进行厂区污水是否达标排放及是否对海兴县污水处理厂产生影响进行分析。1.4.2.2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
11、,本项目属于化工医药类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类”。 本项目场地及评价范围内周边村庄涉及分散水源井与农田灌溉井等,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定为“敏感” 。因此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定为 “一级”。地下水调查及评价范围确定评价面积约43km 2。1.4.3声环境评价等级及范围本项目位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区内,为声环境3类功能区,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噪声值增加小于3dB,且受影响的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声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划分原则,确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1.4.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根据
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表2、3、4危险物质临界量规定及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本项目存在有毒、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经判定本项目构成重 大 危险 源 。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为风险源为中心,半径5km的圆形范围,总面积 78.5km2。1.4.5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及范围本项目位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区内,占地面积123537.25m 2(0.124km2),占地范围远小于2km
13、 2,属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T19-2011),确定本项目对生态环境进行影响分析,评价范围为厂址占地区域。1.5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区内,厂址为工业建设用地。评价区域内存在自然保护区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自然保护区,场址及其下游区域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风险保护目标为以风险源为中心周边5k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及周边企业。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1.5-1。2区域环境概况2.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内的青先农场旧厂部北、经三路东,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511.25“ 、北纬
14、38759.94“。厂址东侧为沧州润利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侧为青先农场场部旧址,东南侧为海兴华鑫矿业有限公司;西侧隔园区经三路为河北冀衡佰康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厂址西南偏南距新立庄2300m,西距许家村3800m,西北偏西距孙良志3270m,西北偏北距青先农场生活区2780m,北距小山南村3400m,东北距蔡家庄4050m,东南偏南距赵堤头村4240m,距离项目厂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南偏南 2300m处的新立庄村。厂址南距宣惠河1650m,东距海兴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边界约3200m,北距小山自然保护区边界3360m。2.2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概况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工业
15、园区,前身为海兴县青先工业基地,2012年7月海兴县人民政府报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海兴县青先工业基地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扩区调整设立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编制完成了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20),原海兴县青先工业基地规划不再实施,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8月25日由河北省环保厅以冀环评函20141089号文审查通过。根据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内容介绍如下:2.2.1规划范围与期限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位于海兴县城东南4.5km处的中辛公路两侧,规划范围为东至中辛公路东4.0km,南至宣惠河以北1km,西至中辛公路西1.5km,北
16、至正港路。园区地跨小山乡、辛集镇、苏基镇、青先农场四个行政区,东西宽约5.5km,南北长约3.8km,规划用地总面积21km 2,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年为2016年,远期规划年为2020年。2.2.2规划产业及布局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仓储物流四大产业,通过发展,最终形成一区四园的格局。2.2.3基础设施规划(1)给水园区规划建设新鲜水供水厂1座,位于园区中部的中辛公路东侧,采用地表水杨埕水库调蓄提供水源,同时规划采用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中水水源。规划总供水规模为5万m 3/d,其中近期预计于2018年5月建设规模为1万m 3/d,远期20
17、20年规模扩建至5万m 3/d。园区目前尚未实现集中供水,各企业建有临时自备水井,取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由于目前园区尚未实现集中供水,项目用水暂由园内的河北科健合成香料有限公司提供,待园区供水水厂建成实现集中供水后,由园区供水网统一供水。(2)排水园区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沿雨水管网排入园区北侧的淤泥河。园区规划建设综合污水处理厂1座,位于园区最南端辛公路东侧,主要收集园区各企业预处理后的污水,规划污水总处理规模8万m 3/d,近期2017年底建设规模1.5万m 3/d并配套中水回用系统,远期2020年规模扩建至8万m 3/d,配套中水回用规模为6万m 3/d,污水处理采用“CASS+
18、BAF+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70%出水做中水回用于园区,其余出水排入海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园区各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后,仍排入海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园区污水排水管网已铺设至厂址,项目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可排入海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供热规划 园区规划采用集中供热,以煤和天然气为燃料,规划总建设规模420t/h,近期建成125t/h的燃煤锅炉和55t/h天然气锅炉,远期2020年底燃煤锅炉规模不变,天然气锅炉扩
19、建至295t/h。园区实现集中后,取消园区企业自备锅炉。目前,园区管委会已委托海兴美得热力有限公司进行近期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建设1台40t/h的燃煤锅炉并配套管网建设,作为园区近期集中供热的一部分为园区部分企业供热,同时替代拆除园区相关企业5台小吨位的燃煤锅炉,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选址位于本项目厂区东南部,预计于2017年10月建成。本项目预计于2017年11月建成,由园区集中供热。(4)供气规划 园区规划生产及生活用燃气为天然气,海兴县兴德燃气有限公司已于2016 年 10月在开发区建成天然气门站1座,门站位于园区中部邻中供气能力 120104 Nm3 /d,该供气站天然气气源来自沧州中油燃
20、气有限公司的马黄线和港沧线输气管线,目前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尚未铺设至项目厂址。本项目不使用天然气。(5)电力规划 园区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开发区规划的热电站近期3台汽轮发电机组,可发电量150MW。可见,开发区供热站发电量不能满足各企业用电量,其余154MW还需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外电网引入110kV电源。(6)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海兴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南侧,占地面积2.2hm 2,收水范围为海兴县城城区和原青先工业基地的废水,现有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2万m3/d,远期2020年设计规模为6万m 3/d,采用“预处理+CASS+曝气生物滤池+V型滤池+ 紫外消毒” 处理工艺
21、,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出水经管网排入漳卫新河中。该污水处理厂及其收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已建成运行,并于2012年底通过环保验收,目前海兴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达到1.43万m 3/d(含开发区企业排水),尚有0.57万m 3/d的富余能力,可满足河兴海兴经济开发区废水排入需求。目前,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建设已基本完善,在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内设有排水管网,开发区产生的废水均经企业自身配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二级标准,满足海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在海兴经济开发区综合
22、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开发区废水排放及处理依托海兴县污水处理厂可行。2.3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环境空气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功能区,其中海兴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小山火山遗迹自然保护区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中的一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功能区;区域地下水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93)中的III类功能区.3工程分析3.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海 兴 美 得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万 吨 医 药 中 间 体 产 品 项 目(2)建设单位:海兴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建
23、 设 性 质 : 新 建(4)建设地点:位于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内的经三路东,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511.25“、北纬 38759.94“。距离项目厂址最近敏感点为西南偏南2300m处的新立庄村。(5)项 目 投 资 : 总 投 资 52000万 元 , 其中环保投资12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37% 。(6)建设规模:年产3万吨医药中间体产品,其中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简称甲酯油)约20000t/a,甲磺胺8000t/a,乙磺胺2000t/a。(7)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条甲酯油生产线、1条甲磺胺和乙磺胺生产线。主要建设一车间(甲酯油生产)、二车间(磺胺中间反应)、三车间(磺胺中间酸化)
24、、成品车间(磺胺产品生产)、工艺水回收车间等主体工程,液体原料罐区、液氨罐区、液态SO 2罐区、液氯库房、原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冷冻站、污水处理站、生产调度中心及其它公辅设施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1。(8)占地面积及平面布置项目占地面积123537.25m 2,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厂区绿化面积 12354m2,绿化率10%。厂区西部紧邻经三路设人流、物流大门各 1个,方便人员及货物出入。厂区按照功能分布,生产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成品车间、工艺水回收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液体物料罐区、液氨罐区、液态SO 2罐区、液氯库房等位于厂区北部;脱盐水站等位于厂区北部;生产调度中心、控制化验中心、倒班宿舍等厂前区位于厂区西南部,原料库房、维修车间、成品库房等位于厂区东部;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南部。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5。(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