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