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安市教育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和我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各类学校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文2008179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工作目标以学校创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对各类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级别评定,抓巩固提升,促进学校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防患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二、主体责任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学校在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师生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三、级别评定按照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