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源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章程(草案)一一一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河源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英文译名:河源Entrepreneurial Youth and Youth Employment Federation;缩写:HYEYEF)。第二条 本会是由河源市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机关、团体、院校、企业家、 创业青年、专家、学者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动员社会力量为青年创业就业搭建综合、
2、实效、多元、个性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协助政府推动全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河源市民政局,本会自觉接受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 办公场所为:河源市文昌路文雅苑 B1003 号河源市东浩职业培训学校,邮编:517000。一一一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发挥枢纽作用,构建以促进会为枢纽、以骨干型青年创业就业组织和优秀青年为网络、辐射带动各级青年创业就业组织的工作格局。(二)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创业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表彰创业就业的先进典型。维护创业就业者合法权益。(三)开展创业就业教育和研究、培
3、训,提高创业就业者的自主创业就业意识和能力。(四)开展创业项目的征集、论证和推介,为创业者提供可行项目。- 2 -(五)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多种模式的帮扶服务,推荐申报银行小额贷款项目。(六)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 “一对一” 陪伴式 辅导,提高创业成功率。(七)开展与本会业务有关的国内外形式多样的交流、考察与合作,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创业就业经验。(八)引导青年开拓新型创业模式,探索网络创业。(九)加强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十)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一一一 会员第七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第八条 申请加
4、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能够遵守和执行本会规章制度和决议,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四)在创业和就业工作方面有一定专长和经验;(五)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经有关部门和其他组织机构推荐或个人申请;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三)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本会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考察、研修、交流、表彰等各类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政策、法律、信息、技术、
5、人才、资金、等各方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 3 -(三)支持本会建设,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自觉维护本会的社会声誉;(五)按本会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七)其他应承担的义务。第十二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尽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追回会员证。会员如出国或离开河源工作、生活,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其会内职务及会籍自行卸免。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三
6、条 会员如有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一一一 组织机构和负责 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 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 员代表大会 )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五分之三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 )出席方能召开,其决 议须经 到会会员( 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
7、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 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 、副理事长( 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 4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
8、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 有五分之三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会议召开形式不限。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 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 (五)、 (六)、 (七)、 (八)、 (九)项职权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五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9、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形式不限。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 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 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 5年。 理事 长 (会长)、副理事长( 副会长)、秘 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五分之三以上会员( 或会员代表 )表决通过,报业务 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10、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会长) 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一一一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11、一)会员会费;(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金;(三)政府资助和社会捐款;(四)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利息等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 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 代表大会) 和财政部 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
12、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一一一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 6 -会( 或会 员 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 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一一一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
13、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 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一一一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 2012 年 XX 月 XX 日会员大会(或会员
14、代表大会) 表决通 过。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河源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二一二年六月河源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会员申请登记- 7 -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籍 贯 出 生年 月 政 治面 貌身份证号公司名称通讯地址照片电话/手机 邮 编 E-mail会员类别单位个人 QQ 传 真个人简历或公司简介主要业绩及专业特长本人(法人代表)签名:所在单位意见协会秘书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团市委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说明:此表填写一式两份并附彩色一寸证件照片,表格及照片电子文档。填好后发送至秘书处邮箱:hycy_,联系人:张丽莉,电话 339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