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海淀区 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 年 1 月 11 日在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海淀区财政局局长 刘圣国各 位 代 表 :我受海淀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 2015 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 2016 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第一部分 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2015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区委的 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政府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并为
2、“十二五” 财政规划实现了圆满收官。经汇总,“十二五”期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 1469.9 亿元,年均增长 13.4%,提前一年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 2015 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 557.9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357.5 亿元,同比增长 13.1%,完成调整预算的 104.7%;市下达资金 143.1 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 22.7 亿元,净结余 2.0 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12.6 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 20.0 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 511
3、.4 亿元,同比增长25.1%,完成 调整预算的 104.5%。其中:区本级支出 465.5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5%;补助下级支出 45.9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0%。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 30.4 亿元,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5.9%,符合北京市不超过8%的要求,占比较上年继续下降;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6.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二、2015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 116.3 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98.3 亿元,同比增长 70.0%,完成调整预算的147.1%;市下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9.
4、1 亿元;上年结转资金 21.6 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2.6 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 111.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1.3%,同比增长 78.7%,全部为区本级支出。 结 转 下 年 继 续 使用 资 金 4.0 亿 元 ,其 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 转 1.9 亿 元 ;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3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三、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5 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133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0%。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 10974 万元,股利、股息收入 1013 万元,财政补助收入 824 万
5、元。2015 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 1.3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结转下年使用资金 387 万元。四、2015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5 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2.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9.9%。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17698 万元,缴费收入 1526 万元,利息收入 1158 万元,其他收入 766 万元,转移收入 743 万元。上年结余 9.3 亿元。2015 年支出完成 2.3 亿元,累计结余 9.1 亿元。2015 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 9215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1.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7423 万元,
6、缴费收入 1771 万元,利息收入 21 万元。上年结余 7530 万元。2015 年支出完成 8069 万元,累计结余 8676 万元。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 2015 年预算执行效果按照海淀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部门全面落实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的有关措施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4 (一)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但结合我区其他经济指标分析,财政收
7、入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内生动力仍显不足。为此,区财政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服务经济建设工作机制,制定了街镇税源建设工作考评办法、重点企业(项目)跟踪评估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调动街镇服务经济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全区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梳理,落实分级走访和服务机制;加大重点企业引进力度,积极促成建信养老、三峡资本、中铁财产保险、中铁财务、中铝资本、电建财务等一批重点企业落户海淀,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3.8 亿元,积极推进人才、技术、市场、金融等要素聚集,保障国家“双创” 活动周、中关村 创新创业季等活动开展。优化资金
8、投入方式,研究起草海淀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权益类投资管理,促进政府投资良性循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推动“税 银互动” 在我区先行先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合计减免退税达 841 亿元,有力推动企业快速成长,为区域经济发展积蓄持久动力。(二)落实规划纲要,推进协同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瘦身健体” 、“提质增效”的新要求、新定位,全面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工作。安排资金 1.5 5 亿元,推动 131 家有形市场关停;安排资金 2900 万元,支持 9 家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调整退出;统筹落实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资金 1.7 亿元
9、,确保“拆、 调、建、管” 工作推 进;安排专项资金 3300万元,落实菜篮子工程三年计划,保障我区居民日常生活蔬菜供应。研究产业疏解的财政补助政策,梳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和经营业态,制定调整升级工作方案。按照海淀区增强核心功能调控人口规模工作方案,对全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转移、人口调控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合理测算增支规模,分层次分步骤统筹保障。建立健全产业疏解和人口调控财政资金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街镇工作积极性。(三)加大民生投入,促进公共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 93.7 亿元。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
10、实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缓解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通过集团化办学,大学承办附中附小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教育学区化改革,创新区域教育资源整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学校建设、教师待遇等方面持续向北部地区倾斜;支持学校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活动,全面提升素质教育;支持教育信息化三大统建项目,推进“智慧教育” 建设。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8 亿元。大力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6 体系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作,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其中安排经费 3170 万元,支持海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安排资金 3000 万
11、元,支持全民健身及群众体育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7.6 亿元。落实中央及市区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其中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资金 1.7 亿元,出台海淀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资助暂行办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街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和提升改造;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9 亿元,落实“1+10”就业政策体系,确保 “充分就业区”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完善各类救助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2.3 亿元。重点用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 “一键式” 家庭医生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居民享受到公平、优质、快捷的公共卫生服务。其中安排
12、零差率药品补助 7000 万元,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资金投入,保障弱势群体医疗水平;稳步推进“智慧卫生”建 设,促进 我区卫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另外,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安排资金 39 亿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资金保障。(四)增强城市发展能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7 安排土地储备资金 20 亿元,推进亮甲店、凤凰岭二期、创新园、安宁庄钢材市场等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项目,全力支持三大功能区建设。投入资金 80 亿元,用于市政交通、城市景观、住房保障、城中村边角地、教育和文化等基础设
13、施建设,重点保障轨道交通、道路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项目。节能环保支出 28.6 亿元。主要用于清河北岸污水截流管线工程征地拆迁、韩家川地区污水治理、热计量改造以及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等项目。其中安排资金 7.6 亿元,用于区域燃料供热补贴、热计量改造、大气污染防治、 “减煤 换煤、清洁空气” 等工作;安排资金 2.4 亿元,用于环境建设整治,提升市容市貌;安排资金 7.5 亿元,用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垃圾场治理、道路设施养护等工作。农林水支出 14.1 亿元。其中安排专项资金 4.1 亿元,大幅提高生态林补偿、农田生态补偿等补助标准;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养护资金 4500 万元、污水处
14、理运行维护资金 2475 万元、 “河长制”工作资金 2125 万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资金 7300 万元,支持北京一品香山农业休闲园等现代都市农业项目建设。(五)巩固文明城区成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立财力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突出街镇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增强城乡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能力。2015 年区财政对街镇补助支出达 45.9 亿元,同比增长 11.9%,街镇财政保障水平和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 8 安排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9000 万元,出台新办法,重点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改善社区服务用房。完善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化经费审批流程,畅通社区居民利益表达渠道。制定老
15、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奖励办法,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电梯更新改造等工作。安排文明引导员补助资金3850 万元,维护交通秩序,提升地区服务管理水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资金支出 1422 万元,主要解决代表提出的马连洼菊园、竹园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曙光群众休闲文化广场建设以及购置移动公厕解决特殊地区群众如厕难等问题。公共安全支出 19.3 亿元,重点用于公检法司机构运行、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维护公共安全等事项。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 周年纪念活动及田径世锦赛等重大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 一 步 扩 大
16、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范 围 ,由 以 前 年 度 的 59 家 增 至 77 家 ;进 一 步 细 化 部 门 预 算 信 息 公 开内 容 ,支 出 细 化 到 功 能 分 类 的 项 级 科 目 ,基 本 支 出 细 化 到 经 济分 类 的 款 级 科 目 ,同 时 还 对 行 政 经 费 支 出 等 情 况 进 行 文 字 说 明 。推进财政检查结果、绩效考核结果、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回应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夯实财政监管基础。制定了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 9 发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环境整治专项
17、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有效加快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重点大额资金运作。认真编制“十三五” 财政发展规划,提高财政统筹能力。推进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协助单位建立内部对各类风险进行防控、纠偏机制。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和配置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继续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将镇政府统一纳入我区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了镇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竞价采购实施细则,推 进 政 府 采 购 规 范 化 管 理 ,提 高 政 府 采 购 透 明 度 ,努力 防 控 廉 政 风 险 。稳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区 96%的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收
18、付范围。作为北京市首批试点区县,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实现财政资金运转更安全、更高效。加强库款规模管理,在保障资金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库款余额水平;委托市财政局代为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按照国务院要求完成财政专户清理撤销工作,完成区属单位1712 个银行账户梳理核定工作。试编 2014 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库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完成了 59.5 亿元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政府债务口径进行了调整,首次将社会企业从事土地一级开发投入的成本确认为企业垫资 10 债,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新口径,2015
19、年底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 393.8 亿元,其中:政府债券债务 59.5 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债务 4.0 亿元,企业垫资债务 330.3 亿元。债务总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 439.85 亿元限额以内,偿债率、债务率等主要指标均在北京市政府设定的安全线以内。各位代表,2015 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三大功能区建设、中关村大街提升、棚户区改造、产业疏解、人口调控等各项重点工作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增幅依然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各类支出的快速增长。二是财政财务考核标准越来越高。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北京市,针对收入质量、盘活存量、支出进度、库款余额等工作均明确了具体考核指标,对财政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基础仍显薄弱,领导重视程度还有不足,依法理财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恳请各 位 代 表 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第二部分 2016 年预算草案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 2016 年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