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521招 标 人: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7 年 4 月目 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 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二、投标须知 .81、总则 .82、招标文件 .103、投标文件 .124、投标文件的提交 .155、开标、评标和定标 .176、授予合同 .25第二章 工程综合说明.271 工程建设标准 .272 工程概况 .283 有关单位和机构 .284 招标范围 .295 施工质量预期目标 .296 施工进度计划 .29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30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
2、监理合同 .30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32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40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4第 1 页 共 77 页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监理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5211.招标项目背景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监理费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的委托,对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监理费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招标项目简介工程名称: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监理费项目。工程地址: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院内。招标范围: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建设等环节全过程监
3、理。项目工期:自项目初步设计至项目终验(以项目终验为止)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19.78 万元人民币。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3.4 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 2015 年度或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5 依法纳税证明(近期)(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第 2 页 共 77 页3.6 企业社保缴纳证明(近期)(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
4、局开具的凭据);3.7 提供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自证);3.8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栏目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的查询结果的截图;3.9 投标人须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涵盖企业、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1 招标报名事宜:请你单位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 17 时00 分,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购买并
5、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4.2 进行资格后审。4.3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5、投标文件递交、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2 层第三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和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5.2 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投标人携带 CA 密钥,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第 3 页 共 77 页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联 系 人:闫老师电 话:0377-83995968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 187 号金成大厦 B 座 9 层招标五部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933584电子邮箱:户 名: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银行账号: 41001526010059688888第 4
7、页 共 77 页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监理费项目2 建设地点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内。3 建设规模 总投资:19.78 万元人民币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5 报价方式自主报价1、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所有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务、利润、税收等以及有关的管理成本。2、监理费最终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自主决定,包含了可以承担的承包风险。4、
8、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给职工办理的各类险种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报价内。5、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报价内。第 5 页 共 77 页6 监理招标范围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新建教学楼建设等环节全过程监理。7 质量监控目标 验收合格。8 工期监控时间 自项目初步设计至项目终验(以项目终验为止)9 投资控制目标 概算范围内10 投标人资格要 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4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提供 2015 年度或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依法纳税证明(近期)(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6企业社保缴纳证明(近期)(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7提供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自证);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栏目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的查询结果的截图;9投标人须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涵盖企业、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 6 页 共 77 页11 招标人建设
10、单位: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联 系 人:闫老师电 话:0377-83995968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 187 号金成大厦 B 座 9 层招标五部联 系 人:刘女士电 话:0371-65933584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账户: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号:4100152601005968888813 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14 标前会议 不组织标前会。1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6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包括电子版 U 盘 1 份。17 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以有效的进账回单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凭证是投标文件一个组成部分,可以是转帐或电汇,第 7 页 共 77 页需从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电汇备注:豫财招标采购 )单位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投资大厦支行银行帐号:1702229138000135528请在银行汇款单的摘要栏注明招标编号。注:转帐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投标人转帐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招标编号。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
12、时到帐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 投标时间 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分;递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2 层第三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和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19 开标时间 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21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业主评委 1 人,从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委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工程、技术专家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前三名。23 中标结果 公示期 3 天
13、24 拦标价 19.78 万元25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10000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26 招标文件 解释权 招标人第 8 页 共 77 页二、投标须知1、总则1.1 招标说明1.1.1 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报价方式、质量监控目标、工期监控目标、投资控制目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详细信息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1.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1.3 监理服务期: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自项目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期结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工程缺陷期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执行。因本工程的特
14、殊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业主原因须做调整或工期改变,监理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但监理费用不因此调整而改变。此类原因监理服务期延长因具有不可控制性,投标人自测风险,在工程待工期间监理单位可灵活安排监理技术力量。1.1.2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1.1.3 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根据需要可能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及通知等,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1.4 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发生矛盾时,按文件发出的时间顺序进行司法解释,以发出时间在后者为准。1.1.5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联系在合同授予之前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对于由非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投标人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6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联系以书面文件为准。1.1.7 招标文件解释权在招标人。1.1.8 招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