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山县教育基金会落实省 2017 年系列活动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省教育基金会在促进教育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强省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第九批特困教师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县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爱烛行动一:特困教师救助(一)救助对象特困教师须满足条件:本人患29种重大疾病之一(附件2) ,医药费用开支在10万元以上,负债在5万元以上,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二)救助标准标准为1万元/人。(三)活动程序13 月
2、初,根据省、市教育基金会文件精神制定本县特困教师爱烛行动方案;23 月 25 日前,各学校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资料至县教育基金会;34 月 1 日前,县教育基金会考察核 实 , 确 定 报 送 省 市 名 单 ;(四)活动要求1加强特困教师数据库建设。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家庭,准确全面了解情况,建立特困教师数据库,实现精准扶贫;2严格按要求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材料排序为:申请表(附件 3) ,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附件) ,住院花费票据,学校出具的负债证明,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证明,其他材料等。各直属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对申报人员要进行汇总并填好汇总表(附件 1) 。3.特别要求本次申报对象必须为首次申请省教育基金会的救助;附件 1: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汇总表附件 2:重大疾病参考范围附件 3: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申请表附件 4:公示结果证明材料附件 1:2017 年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汇总表县教育基金会(盖章)是否 是否自费(损失) 负债发病(受灾)时间病休 退休 金额(万 元) 金额(万元) 联系电话近 3 年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工作单位受助教师本人农业银行卡
4、号特困原因(病情、受灾情况) 特困类型2015 年-2017 年长期患病/受灾 年 月 年 月 是/否 是/否患病人数: 病休数: 退休数:合计 总计数:受灾人数:近 3 年患病(受灾)数: 长期患病 数:附件 2:重大疾病参考范围1恶性肿瘤 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 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 终 末 期 肾 病 ( 慢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尿 毒 症 期 ) 须 透 析 治 疗 或 肾 脏 移植 手 术7多个肢体缺失 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
5、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2双耳失聪永久性不可逆13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14瘫痪永久完全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6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7严重帕金森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18严重度烧伤 至少达体表面积的 20%19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语言能力丧失 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2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23脊髓灰质炎24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25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6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7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8严重重症肌无力29终末期肺病附件 3:
6、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 烛 行 动 ”救 助 特 困 教 师申 请 表申 请 人: 学 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救助特困教师材料清单单位(盖章):姓 名 工作单位序 号 内 容 页 号 备 注1 申请表2 申请报告3 身份证复印件4 教师证复印件5 公示证明材料6 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7 医药费收据(所附票据合计数) 元8 负债证明(所附票据合计数) 元9 借款证明(由对方出具)10 患 病 及 优 秀 事 迹 照 片 ( 视 频 )11 重大灾害证明12 其 他注意事项: 1.申请表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2.申 请 人 填 写 的 内 容 必
7、须 真 实 、 可 靠 , 所 在 学 校 负 责 审 核 ;3.每个教师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 4.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于 A4 纸张(装订顺序参照材料清单)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申请表姓 名 性别 年龄 教龄工作单位 民族 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相 片身份证号 教师证号所患疾病 患病时间 是否病休治疗费用 负债数额重 大 灾 害 原 因申 请救 助理 由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医 院诊 断结 果(患 重 大 疾 病 )盖 章年 月 日学校意见( 含 公 示 结 果 )盖 章年 月 日县 (区)教 育 基 金 会意 见盖 章年 月 日市 (州)教 育 基 金 会意 见 盖 章年 月 日湖南省教 育 基 金 会意 见 盖 章年 月 日附件 4:公示结果证明材料(样版)我校教师 XXX 同志,XXXX 年患 XXX 重大恶性疾病或遭受 XXX重大自然灾害,实际花费(损失)XX 万元,负债 XX 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XXX 同志符合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的条件,XXXX 年XX 月 XX 日起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特此证明。XXXX 学校(盖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