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县西湖、南湖、清水湖高清视频监控采购及网络租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HCGG20171010采 购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二 一 七 年 十 一 月2招标文件备案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滨海县西湖、南湖、清水湖高清视频监控采购及网络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CGG20171010)招标文件已备案。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监督投诉电话: 0515-841901913提 示一、在签署投标文件和投标前,投标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2、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市县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阅读过本招标文件,并确知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二、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文件、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四、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五、招标人: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胡爱玲 18012588336 戴阳光 131419199
3、88六、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东斌 18914639009 18052982078七、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联系人:王峰 0515-84190191联系地址:滨海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 1029 室4第一部分 招标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西湖、南湖、清水湖高清视频监控采购及网络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1)南湖公
4、园 23 套高清视频监控、西湖公园 22 套高清视频监控、清水湖公园 19 套高清视频监控、高清监控后台设备等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保等;(2)64 套高清视频监控所涉及的监控范围内的网络租赁服务 3 年(由使用方付款)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供货时间(含安装调试工期):30 日历天。3项目地点:南湖公园、西湖公园、清水湖公园、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4、质量标准:合格。5、预算金额:设备采购及安装为 79.6 万元,3 年网络租赁服务为 10万元。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5、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该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该分公司如无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省级公司有无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4、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6、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5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1.获取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8 时 30 分-2017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 18 楼交易服务厅。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00 秒;2.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00 秒;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 18 楼西首 1808 开标三室。4.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
7、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00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前两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如保证金未退还的,此次投标继续有效。5.2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 16 楼 1612 室,联系电话 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5.3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6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5.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9、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和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 16 楼 1612 室,电话:0515-84198010) 。5.5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 10%作为履约保证金。5.6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5.7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
10、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1)无故放弃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5)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7)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其中,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书和业绩材料的,
11、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予以公示三个月至三年,公示期间,滨海县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六、招标答疑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 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滨海县政府网( http:/ )或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上7网查阅,不再另行通知。七、现场踏勘投标人须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
12、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八、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定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设备采购及安装为 79.6 万元(包含:南湖公园 23 套高清视频监控、西湖公园 22 套高清视频监控、清水湖公园 19 套高清视频监控、高清监控后台设备、招标代理费) ,3 年网络租赁服务为 10 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九、付款方式(1)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项目正式运营满一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支付合同价的 30%,正式运营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
13、问题支付合同价的 30%,正式运营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支付合同价的 20%,正式运营满四年支付合同价的 1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五年一次性付清(无息) 。出现质量问题延期付款。(2)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正式运营满一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支付合同价的 40%,正式运营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支付合同价的 30%,正式运营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出现质量问题延期付款。备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十、开标、评标及定标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
14、认,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82.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经济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1 资格审查投标单位须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
15、。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资料进行逐项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无效。2.2 符合性、技术性评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书进行符合性、技术性评审,主要检查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文件签署合格、供货(服务)期限满足要求、投标品牌从推荐品牌中选择、按要求题写所投货物技术参数、按要求题写所投货物品牌、技术参数及服务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3 商务性评审对符合性和技术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评审应当遵循: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投标承诺书和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大写不一致的,以投标承诺书中投标总价为准,
16、各分项报价均作一致浮动。报价表中:当综合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综合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合价累计数与总价不一致时,修改总价。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评标总价,投标人拒绝修正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总价(即投标报价,如有修正,以修正后的评标总价为准,下同)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的作有效报价。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3 定标本项目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除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之外,其余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
17、标候选人,次低价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报价最低者不止一个,则通过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作修正的,则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格。评标价格若高于其原投标报价的,则原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若低于其原投标报价的,则评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等,9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本招标文件未述及事宜,由评委会根据招标事项的总体客观要求现场确定;评标结束后公布评标结果。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
18、文件进行澄清,澄清不应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无法澄清或不澄清者,以有利于招标方为原则。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署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5. 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6. 投标承诺书中投标总价大写不规范且无法确定的;7.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11. 法律
19、、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 评委会认定应予以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十三、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的签订1根据评标委员会拟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发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须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如为中标人原因逾期作违约论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十四、质量保修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 3 年。十五、售后服务承诺要求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如生产厂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 ,投标人应对招标范围内所有损坏(人为10损坏除外)的货物及零部件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修理或更换费、检测费、维修人员工资、往返
20、费用等一切费用。2.质量保修期内,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派遣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在4 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其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3.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保证须在一周内完成,所供零部件的性能和作用不低于原配置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自行购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付。4.质量保修期满后,投标人还应提供终身技术服务,但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十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000 元,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十七、有关说明1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
21、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 17 楼 1703 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 1-3 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2投标后投标单位不得撤销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评标委员会保留拒绝全部投标的权利,投标文件(非针对本项目的原件除外)不予退还。4.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5.在合同执行期间实施本项目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6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产生分歧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标书中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7.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1)国家发改委、国家经信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