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 、 项 目 简 介为 充 分 发 挥 安 全 生 产 专 业 服 务 机 构 技 术 人 才 优 势 , 深 入 开 展 粉 尘防 爆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等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整 治 , 有 限 提高 全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能 力 , 双 流 区 科 技 和 经 济 发 展 局 决 定 对双 流 区 行 政 区 域 内 冶 金 、 有 色 、 机 械 、 轻 工 、 纺 织 、 建 材 等 行 业(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 开 展 第 三 方 巡 查 工 作 , 双 流 区 科 技 和 经 济 发 展局 拟
2、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的 方 式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专 业 技 术 检 查 服 务 采 购 。二 、 服 务 内 容 和 要 求1、 服 务 期 限 内 第 三 方 巡 查 机 构 年 度 巡 查 企 业 不 少 于 50 家 。 每 月至 少 进 行 2 次 例 行 巡 查 、 复 查 。2、 服 务 期 限 内 第 三 方 巡 查 机 构 除 以 上 例 行 巡 查 外 , 在 重 要 节 日 、重 点 时 段 以 及 自 然 灾 害 ( 汛 期 、 雷 电 、 暴 雨 、 山 体 滑 坡 等 ) 期 间应 按 采 购 方 要 求 增 加 安 全 巡 查 次 数 。3、 巡 查
3、内 容 :( 1)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 对 企 业 主 要 生 产 设 施 、 设 备 、 工 艺 流 程 等 进行 检 查 , 为 企 业 提 供 事 故 预 防 、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创 建 、 隐 患 排 查 、应 急 救 援 和 演 练 等 专 业 知 识 、 技 术 和 人 力 支 持 。( 2)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 对 企 业 安 全 风 险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 指 导 、 帮 助企 业 建 立 完 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 安 全 生 产管 理 工 作 台 帐 ; 对 发 现 的 事 故 隐 患
4、提 出 整 改 意 见 、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并 指 导 致 企 业 按 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和 要 求 落 实 整 改 , 指 导 、 帮助 企 业 建 立 规 范 、 持 续 、 有 效 的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制 度 和 程 序 。2( 3)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服 务 : 指 导 、 协 助 企 业 开 展 职 工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 激 发 从 业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的 主 动 性 和 自 觉 性 。( 4)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 为 企 业 提 供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法 规 和 技
5、术 咨 询 ;提 供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研 究 资 料 , 建 立 完 善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信 息 系 统 ,帮 助 企 业 实 现 隐 患 自 查 、 自 报 、 自 纠 和 销 号 的 闭 环 管 理 。三 、 相 关 要 求 :(一 )对 投 标 单 位 的 要 求 :1、 在 中 国 境 内 注 册 并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2、 在 本 市 有 固 定 办 公 地 点 , 拥 有 与 第 三 方 巡 查 工 作 相 适 应 的 设 施 、设 备 等 必 要 的 技 术 支 撑 条 件 。3、 拥 有 与 第 三 方 巡 查 工 作 相 适
6、 应 的 人 员 配 置 :( 1) 设 有 专 职 技 术 负 责 人 和 过 程 控 制 负 责 人 。 专 职 技 术 负 责 人 应具 有 与 所 申 报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安 全 生 产 专 业 技术 人 员 应 具 备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和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名 称 , 具 有 5 年 以 上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经 验 。( 2) 专 家 组 人 数 : 每 次 检 查 专 家 组 构 成 不 得 少 于 三 人 , 供 应 商 应针 对 不 同 行 业 企 业 提 供 相 关 专 业 安 全 技 术 专 家 。( 3) 属
7、 外 聘 人 员 的 应 提 供 聘 用 证 书 证 明 。( 二 ) 服 务 要 求 :1、 服 务 机 构 应 独 立 公 正 地 开 展 巡 查 工 作 ,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 法规 、 规 章 及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有 关 要 求 , 对 巡 查 结 果 的 真 实 性 、 合 法性 、 完 整 性 负 法 律 责 任 。2、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完 善 巡 查 内 部 控 制 、 复 核 体 系 , 加 强 巡 查 质 量 控制 , 充 分 搜 集 巡 查 证 据 , 按 采 购 方 要 求 编 制 巡 查 取 证 记 录 和 巡 查3报 告 。3、 服 务
8、 机 构 应 按 投 标 文 件 要 求 选 派 胜 任 巡 查 工 作 的 专 业 人 员 , 未经 采 购 人 同 意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巡 查 人 员 。4、 服 务 机 构 在 巡 查 过 程 中 , 每 次 检 查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 应 向 企业 和 采 购 人 提 交 书 面 检 查 报 告 , 报 告 包 含 隐 患 描 述 、 风 险 程 度 和整 改 建 议 等 内 容 , 并 有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要 求 的 明 确 结 论 。5、 服 务 机 构 须 对 检 查 发 现 的 隐 患 进 行 跟 踪 , 督 促 企 业 落 实 整 改 ,实
9、 现 闭 环 管 理 , 每 次 检 查 向 企 业 、 采 购 人 提 交 书 面 检 查 报 告 时 ,同 步 提 交 隐 患 整 改 分 析 报 告 及 相 关 影 像 资 料 。6、 服 务 机 构 检 查 发 现 企 业 存 在 严 重 非 法 违 法 行 为 或 重 大 安 全 隐 患的 , 应 立 即 报 告 采 购 人 , 并 于 48 小 时 内 书 面 报 告 XXX。7、 服 务 机 构 应 对 由 自 身 承 担 的 一 切 费 用 自 理 ,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向被 巡 查 单 位 或 个 人 索 取 财 物 。8、 服 务 机 构 完 成 委 托 工 作
10、但 未 达 到 采 购 人 质 量 要 求 , 又 拒 不 按 照采 购 方 的 要 求 补 充 、 纠 正 的 , 采 购 方 可 从 未 支 付 款 项 中 直 接 扣 除1000 元 人 民 币 的 违 约 金 。9、 服 务 机 构 因 过 错 导 致 巡 查 结 论 错 误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采 购 方可 以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追 究 服 务 机 构 承 担 的 相 应 责任 。10、 采 购 方 对 第 三 方 巡 查 工 作 进 行 不 定 期 随 机 抽 查 , 并 在 项 目 完成 后 组 织 考 核 评 估 。四 、 服 务
11、期 限服 务 期 限 一 年 ( 自 2017 年 至 2018 年 ,具 体 起 止 时 间 以 采 购 合 同约 定 为 准 ) 。五 、 其 它 要 求41、安全专家工作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安全检查工作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负责;3、安全检查组人员伙食费有供应商负责;4、安全检查组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六 、 付 款 方 式 :技 术 服 务 费 分 期 支 付 , 具 体 支 付 方 式 和 时 间 如 下 :(1)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开 展 巡 察 , 巡 察 工 作 完 成 50%并 验 收 通 过 后 支 付 合 同 款 50%;(2)巡
12、 察 工 作 完 成 100%并 验 收 通 过 后 支 付 合 同 尾 款 50%。本项目最高限价: 16 万元整.附件成都市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报告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安全专家代表(签字): 检查日期:2017 年 月 日0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经济性质 成立时间占地面积 员工人数年产值 年收入营业执照编号 发证机关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生产、经营范围主要工艺主要设备、设施危化品仓库面积及存储情况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重大危险源1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巡查表序号 主要内容及标准要求 依据 检查记录 整改建议1.企业应建立安全
13、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3.工 作 场 所 存 在 职 业 病 目 录 所 列 职 业 病 危 害因 素 的 企 业 , 应 按 规 定 设 置 职 业 卫 生 管 理机 构 , 配 备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人 员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4.生产作业环境涉及爆炸性气体、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企业,应配备监督作业现场安全的安全检查员。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5.应 设 立 安 全
14、生 产 管 理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或 者 领导 小 组 , 管 理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最 高决 策 机 构 或 者 领 导 小 组 每 季 度 至 少 应 召 开一 次 安 全 生 产 专 题 会 , 协 调 解 决 安 全 生 产工 作 的 问 题 , 应 保 存 记 录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6. 企 业 标 准 化 建 设 情 况 检 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2序号 主要内容及标准要求 依据 检查记录 整改建议7.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8. 从
15、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法9. 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法10.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转岗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等,并有记录。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木粉尘防爆的专业培训。安全生产法、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1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经评审备案。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12.企 业 应 对 现 场 急 救 用 品 、 设 备 设 施 和 防护 用 品
16、进 行 经 常 性 的 检 维 修 , 定 期 检 测其 性 能 , 确 保 其 处 于 正 常 状 态 。安全生产法13. 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应有粉尘防爆专篇。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14.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5.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序号 主要内容及标准要求 依据 检查记录 整改建议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第二十八条
17、16. 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17. 厂区、车间及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禁火等警示标志。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18.企 业 应 识 别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所 涉 及 的 危 险 作业 , 应 根 据 生 产 作 业 的 安 全 要 求 , 建 立 安全 操 作 规 程 。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范 围 包 括 但不 限 于 以 下 方 面 :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有 毒 有害 材 料 的 搬 运 、 装 卸 、 分 装 作 业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18、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19.木 材 ( 包 括 竹 材 、 藤 条 和 代 木 材 料 ) 及 制品 的 锯 割 、 平 面 刨 削 、 成 型 铣 削 、 开 榫 、打 眼 、 嵌 、 接 头 、 封 边 作 业 制 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0.木 材 ( 包 括 竹 材 、 藤 条 和 代 木 材 料 ) 家 具及 制 品 的 调 漆 、 涂 胶 、 涂 饰 、 涂 层 、 晾 漆 、固 化 、 打 磨 和 烘 干 作 业 制 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1. 在粉尘积尘区(库)进行的粉尘收集、装运和
19、清扫作 业 制 度 。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2. 带 电 作 业 制 度 。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4序号 主要内容及标准要求 依据 检查记录 整改建议23. 临 时 用 电 作 业 制 度 。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4. 特 种 设 备 的 使 用 作 业 制 度 。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5.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和 可 燃 性 粉 尘 环 境 危 害 场所 内 电 气 和 通 风 设 备 设 施 的 污 物 清 扫 及 检维 修 作 业 制
20、 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6.储 存 液 态 有 毒 物 质 和 腐 蚀 性 物 质 的 容 器 、管 道 、 罐 、 池 、 槽 以 及 排 放 液 态 有 毒 有 害 、腐 蚀 性 物 质 及 污 水 的 导 流 槽 ( 沟 ) 、 污 水池 等 设 施 进 行 的 清 洁 作 业 制 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7. 油 、 气 输 送 管 道 检 维 修 作 业 制 度 。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8. 可燃气体监测制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29. 粉尘监测制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30.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3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排查方案制定与实施、隐患治理及验收核查、效果评估的管理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