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 2017 年度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工会有关对口单位工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报和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 年“五一”前夕将评选表彰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四个加快” 、 “六个扎实”的总体要求,落实省第九次党
2、代会部署,在评选中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突出主题、树立导向,注重向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产业倾斜,注重向一线倾斜、向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职工倾斜、向工匠型职工倾斜。2二、评选范围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上述组织中具有工会会员资格的中国籍职工;河北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组织所属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和创新工作室。2017 年“五一”前夕,将集中评选表彰 80 个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200 名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200 个河北省工人先锋号,社会化推荐以及安康杯、省重点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
3、能大赛等专项工作以外的名额全部分配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工会有关对口单位工会。三、评选要求和程序(一)申报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一般应具有市级或省有关部门重要表彰项目的荣誉基础。奖章候选人一般从市级劳动模范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中产生。已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及其以上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以及由中央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参加评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党政正职不参加评选。县级以上工会干部未被评为河北省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的不能作为被推荐对象。3(二)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北省五一劳动奖
4、章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应自下而上评选产生,主要程序是:1.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河北省工人先锋号拟推选对象,须首先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含简要事迹)后逐级上报。2.申报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申报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经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审查同意;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其负责人须征求县级以上工商联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县级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申报河北省
5、五一劳动奖章为领导干部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意。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工会有关对口单位工会和省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须按照评选要求,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出具对所推荐对象身份、事迹真实性认定的专项报告,签字背书。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推荐信息,逐条逐项出具证明材料、征求相关部门4意见。省总工会审核推荐材料时,如发现存在要求填写而未填写的情况时,将视为推荐对象不符合此项条件,取消该对象的推荐资格。4.省总工会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评选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推荐对象,
6、将先后进行市级公示、省级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市级公示情况书面报告省总工会。省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表彰对象。(三)本通知中:一线职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中车间主任(含)以下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职工,包括贡献突出的农民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农村户籍的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管分别按企业负责人和企业高管类别推荐,不得按农民工身份推荐;企业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按企业负责人对待,董事会的董事、董秘按企业高管对待。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同等对待,但事业
7、单位中属于省级以上专家人才的处级干部,并且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对待。省级以上专家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省政府特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5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第二层人选,省突出贡献技师。四、常规评选(一)名额分配原则及数量:各市和定州、辛集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工会会员数和工会经费收缴等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占 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 20%,工会会员占 40%,工会经费收缴占 30%;省直机关、省有关产业工会和省
8、总对口单位,根据工会会员和工会经费收缴等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2。(二)有关要求:评选河北省五一劳动奖应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统筹考虑行业覆盖面,避免某一行业的推选对象过于集中。如果出现个别行业的推荐对象过于集中,省总工会将根据此行业内的排队情况,进行全省统筹。奖状、先锋号推荐对象中企业比例均不低于 75%;奖章的评选严格按以下比例掌握:企业人员约占 75%,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70%,农民工不低于 1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 10%;机关事业单位人
9、员约占 25%,其中,县处级6领导干部不超过 1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 35%。女职工占相应比例。各市(单位)推荐的企业人员中,创新型、工匠型职工不低于 70%;推荐的省五一劳动奖状企业对象中,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特种机器人产业等) ,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的企业及其他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比例不低于 50%。节能降耗、治理污染未
10、达标企业,未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任务的企业,不得作为省五一劳动奖推荐单位,其负责人不得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各市(单位)在上报省五一劳动奖各类推荐对象时,要同时报送预备对象,具体是:分配的各类推荐名额 10 个以下的可报 1-2 个预备对象,10 个(含)以上的可报 3 个预备对象,并对预备对象进行排序和标注。预备对象要按正式对象的相同要求履行程序。奖章预备对象要全部为一线人员。省总工会将对各类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如所推荐对象在审核中7被否决,将依次在预备对象中审核递补;如推荐的对象均不符合条件,出现缺额,将从其他市(单位)调剂补缺。五、社会化推荐(一)评选数量: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
11、10 个、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40 名。不分配名额。(二)推荐评选对象: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创新、创业、7.19 救灾及灾后重建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个人和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具体包括:一是创新,包括符合我省产业导向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在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二是创业,面向去产能形势下促进和带领下岗职工创业再就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遴选;三是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面向 7.19 洪灾中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对象主要是一线职工以及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一线科研人员。事业单位中具有县处级职务的人员如非直接从事科研工作的省级以上专家人才不得作为推
12、荐对象。(三)推荐渠道:省有关产业工会、行业协会根据本系统、本行业人员综合情况公开、择优选拔推荐;县级工会可组织基层工会以县级工会为单位向省总工会推荐贡献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先进单位和个人由有关市总工会推荐。8社会化推荐对象的人员类别比例:公务员(含参公) 、企业负责人不参与创新类的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参与上述三类推荐;在社会化推荐的奖状、奖章中,企业及企业人员不低于 75%。(四)推荐和审批程序: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推荐审批表 (社会化推荐使用)和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 (社会化推荐使用) 、签署说明性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被推荐人员须提供
13、佐证材料。省总工会将组织召开由有关专家、全国劳模等组成的评审会议,对推荐对象的贡献情况进行认定。各市级工会要组织县级工会依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社会化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推荐材料,并签署意见。六、评选工作的时间进度要求2017 年 4 月 1 日前,参与常规评选的单位要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每人(集体)2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单位职代会审议、单位内部公示材料、审批表报省总工会初审;参与社会化推荐的单位要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前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每人(集体)2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单位职代会审议、单位内部公示材料、佐证材料、审批表(社会化使用)等材料报省总工会初审。各单位
14、同时要将电子版材料报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信箱(电子邮箱:9hbldmfhebgh.org) ,逾期未报视为无推荐人选。附件:1. 河北省五一劳动奖评选条件2.2017 年河北省五一劳动奖名额分配表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2017 年 3 月 3 日附件 12017 年省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条件10参评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的基本条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
15、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实现河北“三个高于、两个翻番、一个全面建成”目标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一)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突出贡献的;(二)在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贯彻科教兴冀和人才强省战略中涌现出的“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工匠型人才并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去产能形势下,在促进和带领下岗职工创业再就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 7.19 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