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 门 市 蓬 江 区 第 三 届 公 益 创 投“精 准 扶 贫 ”类 项 目 申 报 书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 报 人: (签章)申报日期: 江门市蓬江区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监制)二一七年八月填 写 说 明- 2 -一、本申报书仅适用于江门市蓬江区第三届公益创投精准扶贫类项目的申报。二、请务必如实填写申报书各项内容。三、填写过程中,如申报书栏目空间不足,可自行扩行或另附说明。四、申报书及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创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五、本申报书由江门市蓬江区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监制并解释。六、如有疑问, 请和
2、创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 100 号联 系 人:林小姐电 话:0750-3687696电子邮箱:微 信 号: 请关注 “蓬江民政 ”及“蓬江社协”- 3 -申报人基本情况1、申报人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名 称 类 别地 址 成立日期法人登记证号业务范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年检状况 2016 年 7 月 1 日之前注册组织必须通过年检。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 微 信(二)申报人简介(限 500字以内)联合体参投的,须描述各主体情况(注:着重介绍申报人的单位服务宗旨或使命、组织架构、人员情况、服务的主要领域和、相关服务经验等。 )(三)法定代表人简介(限 200字以内)
3、(四)项目负责人简介(限 400字以内)- 4 -(注:着重介绍项目负责人的社会服务资质、同类服务和工作简历。)(五)财务情况 年份 年度购买服 务总额 社会各类捐 助总额 资产负债率 备注201520162017二、申报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或荣誉(如有)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备注(注:资质或荣誉的证明应与申报人名称一致。 ) - 5 -蓬江区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精准扶贫类项目申报书框架申报书的内容、格式自行设计,可以包含:1.摘要2.实施地点3.创新点或独特性4.预期产生的经济、社会价值5.市场或行业分析6.商业模式、执行计划、可持续表现7.财务计划8.项目保障及风
4、险控制9.评估机制(组委会如何对本项目进行评估)第 6 页 共 7 页江门市蓬江区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精准扶贫类项目评分规则评审说明:1.每个项目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目的规定分值。评分取小数点后 1 位。2.申报书有明确指标的,按照指标打分。无明确指标的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序号 评审科目 评分内容 评分1.申报人达到 4A 或以上等级,同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申报人通过 ISO 企业管理认证体系的,得10 分。2.申报人达到 4A 或以上等级;同时联合体中无组织通过 ISO 及相关企业管理认证体系的,得 7分。3.申报人达到 3A 等级;联合体中的组织通过 ISO 企业管理认证体系的得 5 分。4.申报人
5、达到 3A 等级;联合体中无组织通过 ISO 企业管理认证体系的得 2 分。5.申报人评级获 2A 等级以下的,得 0 分。1 综合能力 15 分参投人的社会企业类法人运作,年度营运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得 5 分;年度营运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年度营运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得 2 分;年度营运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得 1 分;年度营运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得 0.5 分2 项目团队 5 分 申报人管理层、核心团队成员具有相应的资质、经验、能力能够胜任运营项目。3 项目概述 5 分 项目摘要、概述能够简明、扼要并有效概括整个计划;能突出自身特有的优势,展示明确的思路和目标;
6、具有吸引力。4 项目创新 10 分 根据目标群体的特点,提供的扶贫途径、方法、模式、资源具有创新性、独特性。第 7 页 共 7 页5 市场分析 10 分 对项目所在的市场、行业有科学、客观分析,能够明确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及申报人的优势、机遇,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6 商业模式 10 分 针对目标群体的状态,设计服务对象群体能够参与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具有可执行性,赢利期望可达性高。7 执行方案 25 分 1.项目、服务或产品的各项分析和预算的可行性较高、运营计划明确;2.操作周期和实施计划恰当;3.各阶段目标设置合理,执行方案重点明确;4.对经营难度和资源要求分析准确。8 财务计划 10
7、分 列出本项目的关键财务因素、财务指标和主要财务报表;财务计划及相关指标合理。有恰当的利润分配机制。9项目保障风险控制5 分申报人对本项目的运营提供相应的实施保障,预见运营风险并做好风险预防、控制措施。10 在地支持 5 分在蓬江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得 5 分;在江门地区(含四市三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得 2 分;在江门地区之外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 分。11 附加分(10 分)1.通过民政部指定公募平台、蓬江区慈善会众筹的,评审加 1 分;2.众筹、带资按照 2000 元/1 分标准加分(1000 元为 0.5 分,1000 元以下不计分) 。以第一申报人银行对账单及有效众筹证明文件为准。 (该项评分为统一评分,评分最高不超过本项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