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大学学生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参考标准类 别 内容 序号 评分标准 参考分值 得分1根据党内学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全年读书不少于 2 本,学习重要理论篇目、党报评论员文章不少于 10 篇,在此基础上撰写、提交学习心得 2 篇(不少于 1500 字/篇)。10自觉开展理论学习2 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研讨、讲座、沙龙等,全年不少于 5 次。 103支持党支部和班团工作,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团支部、班级活动,服从安排,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出勤率在 95%及以上。10积极参与各类活动4自觉响应学生党建“三个一”活动、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
2、动倡议,积极参与本支部结对 1 个团支部活动,主动结对 1 个宿舍或联系帮扶 1 名团员青年,在党支部有记录、有备案。105 G2(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处于本学院该年级前1/2,且该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10学习认真成绩良好6 本科二年级已通过 CET-4,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含研究生年级)已通过 CET-6。 10基础积分群众测评满意度高 7在所在班级开展的年度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率在 90%及以上,且全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108参加院级及以上党的建设、理论学习、时政研学、读书心得等征文或相关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5理论研学表现突出9 根据上级有关安排,由学院指派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生骨干培训班并且考核合格。 3刻苦学习表现突出 10获评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院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 711所在党支部党日活动或相关党建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者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本人在该活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主要策划、联系和组织)。5贡献积分发挥作用表现突出12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学习、文体、科技等竞赛和社会实践、义工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13坚持做好人好事、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或为集体利益甘于奉献、作出突出贡献,经所在学院党委认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