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海大道东延(通州段)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网上公开询价公告(第二次)江海大道东延(通州段)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拟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招 标。招 标的有关需求说 明如下:1、项目名称:江海大道东延(通州段)环境影响评价项目2、项目概况:江海大道东延(通州段)西起机场大道东(综艺股份东围墙),向东沿老路扩建,终于外通掘公路,长约 11.3km,工程总投资 30 亿。3、招标范围:完成江海大道东延(通州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 规范要求并通
2、 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5、工期要求:按甲方进度要求提交成果文件6、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机构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3)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和履约供应能力;(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或无不良行为记录(俗称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函); (6)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7)需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以上职称。7、询价文件的组成7.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3、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1);27.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1);7.3 询价响应人与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 2017年 6 月-8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则不需提供此项);7.4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7.5 提供近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证明(复印件);7.6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7.7 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条款 7.1-7.6 款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7.7 单独密封,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以上材
4、料如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询价单位公章。8、询价保证金: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人民币 1000 元,询价文件费 100 元,开 标时现金方式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9、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 10%。10、询价时间和询价地点:询价时间:2017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前;询价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通州区碧华路 194 号,通州区政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11、中标方式: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90000 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各投标申请人
5、递交的资料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报价的评审,最低有效 报价中标。12、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研究报告(成果),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及后 续服务所需的调查费 、劳务费、咨 询费、会务费、出版费、研究费、管理 费、利润、税金、保险等全部费用,即投 标人提交的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价。(2)3报告评审、成果验收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风险系数。13、付款方式: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后,一次性付清该项目全部费用。14、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有
6、效期为自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起 45 个日历天内。15、质疑及回复: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7 时前以邮件方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邮箱:)。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招 标人将在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7 时之前答复所有质疑。16、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俞先生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交通北路 3-5 号金新街道银河路 70 号电话:18251305325 电话:0513-865160662017 年 9 月 30 日附件
7、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招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岁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投标人:(盖章)
8、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2 :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现承诺我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也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俗称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如承诺虚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5201 年 月 日附件 3:投 标 函南 通 市 通 州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1、我 方 已 仔 细 研 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的 全 部 内 容 ,在 考 察 工 程 现 场 后 ,愿 意按 人 民 币 (大 写 ) (¥ : 元 )的 投 标 报 价 和 招
9、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服 务 期 ,按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并完 成 所 有 服 务 工 作 。2、我 方 已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并 同 意 从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止 日 起 日 内 保 持 投 标 文 件 有 效 。在 此 有 效 期 内 ,我 方 将 遵 守 承 诺 ,并 同 意 随 时 解 答 贵 方 的 询问 ,按 贵 方 的 要 求 提 供 补 充 资 料 ,并 随 时 准 备 接 受 中 标 或 落 标 通 知 。3、如 果 你 方 接 受 我 方 的 投 标 ,我 们 将 保 证 在 接
10、到 委 托 人 的 进 驻 通 知 后 日 内 进 驻 现 场 并开 展 工 作 。4、在 合 同 协 议 书 正 式 签 署 生 效 之 前 ,本 投 标 书 连 同 你 方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及 双 方 共 同 签 署 的 补6充 文 件 将 构 成 双 方 共 同 遵 守 的 文 件 ,对 双 方 具 有 约 束 力 。5、我 们 理 解 ,贵 方 不 一 定 接 受 最 低 标 价 的 投 标 或 其 他 任 何 投 标 。同 时 也 理 解 ,你 方 不 负 担 我方 的 任 何 投 标 费 用 。6、如 果 我 方 在 接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30 日 内 未 能 或
11、 拒 绝 与 贵 方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 ,或 未 能 按 招 标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递 交 履 约 担 保 ,贵 方 有 权 另 选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单 位 (盖 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盖章或签字)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附件 4:合同条款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招标文件使用。1.1 项目名称:江海大道东延(通州段)环境影响评价项目。1.2 业 主:即合同书中的“ 甲方” ,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
12、取得 该当事人(单位)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 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1.3 承包人:即合同书中的“乙方”,是指其投标函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的独立咨询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71.4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承包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的组织管理者。1.5 咨询服务合同:是指咨询服务合同书、中 标通知书、投标函、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与规范、 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1.6 技 术标准与规范: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工作
13、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相关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方面的现行法律、法 规 、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以及业主的有关要求。1.7 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评价工作。完成资料的收集, 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预测与评价、工程方案比选、保护对策措施、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在此基 础上编制项目评估报告表。2)配合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审会要求修改完善,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3)协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并取得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配合做好验收等工作。1.8
14、 不可抗力:指业主与承包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1.9 业主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业主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1.10 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1.11 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条 一般责任和义务2.1 咨询服务的进度计划的提交: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作周期向业主提交两份详细的、分 项目的工作 进度工作计划,以及 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2.2 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承包人的人 员在进行外业勘察、监测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能
15、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 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2.3 保险:承包人为实施本项目, 应参加业主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 责任保险,以使本 项目顺利进行。第三条 业主的责任与义务3.1 业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工作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咨询服务的费用。3.2 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要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预、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批复、资料及8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3 在服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调查作业时,业主应对承包人与
16、地方政府及有关部 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4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业主应 保护承包人的投标函、 报告 书。未经承包人同意,业主对承包人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 项目。3.5 由于执行业主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相关报告书不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不能取得批复,应由业主承担主要责任。但不免除承包人 应负的责任。第四条 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4.1 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 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咨询服务标准关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办法
17、、示例等有关规定,在业主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咨 询服务工作。4.2 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质量保 证体系,加 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 阶 段的责任人,并 对本合同工程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4.3 承包人必须根据业主提供的规划文件、 设计文件及其它 资料,如果咨 询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业主协商借阅 或购买,除 业主提供的资料外,承包人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4.4 承包人应按业主要求的数量提供咨询服务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接受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主 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 做出澄清和解
18、答。4.5 人员保证与变更(1)承包人应安排投标函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 务过 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2)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 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 动,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函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业主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4.6 承包人在编制咨询服务报告书的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承包人 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 业主免于承担由
19、此造成的一切 损害和损失。承包人采用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 应当征得未中 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 费。4.7 承包人除需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决策和指导责任外, 对 其工作范围外的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4.8 对于承包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 业主均不承担责任。94.9 咨询服务过程中,承包人为 完成咨询服务项目,而 购买 或收集的一切资料和文件的所有权为承包人与业主共有。4.10 本项目的成果须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完成。同 时,根据政府对本项目的批复情况,业主可能会调整项目的工作周期,对本项目实 行
20、分段实施,承包人 应无条件服从,响应业主要求,同时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另行支付。4.11 本项目按期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所需一切工作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4.12 本项目承包人必须接受业主按照省市及参照交通行业其它项目拟定的履约考核办法进行的履约考核。第五条 违约与赔偿5.1 业主的违约(1)业主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 应偿付逾期的 违约金。逾期 违约金按承包人拖期违约金同等额度(见合同条款第 5.2(3)款)执行。(2)在合同履行期间,业主要求 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除应按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 按剩余合同价
21、的 5-10%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2 承包人的违约(1)承包人将咨询服务工作任务转包,或者未 经业主同意私自分包的,业主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承包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编制咨询服务报告书(表),业主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3)承包人必须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评估报告的批复文件,业主仅提供必要的协助。承包人未能按期取得批复的按 0.3 万/天标 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延期超过 60 天时, 业主可以中止合同(发包人同意延长的除外)。5.3 责任的期限 承包人与业主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
22、的时间范围。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的生效 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承包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 时间按照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 为补充和解 释,如果有互相矛盾 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10(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附表;(4)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6)报价清单;(7)投标文件;(8)构成本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6.3 履约担保承包人应按合同价的 5%向业 主提交履约担保。6.4 延误 由于业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
23、(1)承包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业主,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至最低;(2)承包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业主在与承包人协商后 应相应地延长承包人的工作期限。6.5 推迟与终止(1)业主可以在至少 7 天以前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暂停全部或部分咨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停止 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2)业主认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 说明理由。若业主在 7 天内没有收到 满 意的答复,业主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14 天后发出。(3)由于业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承包人
24、无法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28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由此造成的 损失, 应由业主根据合同单 价和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6.6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 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第七条 费用与支付7.1 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 业主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 时向承包人支付咨询服 务的费用。 除因本篇第五条导致的合同费用增减外,委托人概不支付合同清单以外的任何费用。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该项目全部费用。 中标人需根据各阶段工作,积 极配合招标人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7.2 有异议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