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路快速化道路及北京路西延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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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海路快速化道路及北京路西延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资格后审)招 标 人: 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工程名称:江海路(丝绸路往北)快速化道路及北京路西延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建设地点:。江海路(丝绸路往北)快速化道路:海门市江海路;北京路西延工程:海门市北京路。工程规模:江海路(丝绸路北)快速化道路:投资估算 6 亿元人民币;北京路西延工程投资估算 2 亿元人民币。2 委托代理范围: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工作。3资金来

2、源:财政拨款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5000 元整(现金)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叁份。(一正二副)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海门市长江南路 777 号市政府东南角新交易中心大楼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6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海门市长江南路 777 号市政府东南角新交易中心大楼四楼) 7招标人: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 北海路 777 号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

3、137062899072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 本工程招标代理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本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企业资质要求: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含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一级或二级) ) 、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或省级)等】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 (每个标段人民币 300 元) ,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

5、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全部在海门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格审查下载专区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格审查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邮箱()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格审查下载专区中发布。5.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

6、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格审查下载专区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 为使投标

7、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报价7、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招标公告开始至中标通知发出、清单、标底编制、评标及草拟合同与备案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单位4同时承担自己代理项目的施工结算书的初步审核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预算编制,并且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用。与本次涉及的搬迁工程造价审核费也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用。8、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 即:招标代理服务费为规定收费额50%;计算基数为每个单位工程合同项目的中标价。 (四) 投

8、标文件9.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9.1、9.2、9.3、9.4 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 9.1 条,技术标 包括以下 9.2 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 9.3 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技术标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 9.4 条。9.1 商务标9.1.1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9.1.2 授权委托书9.1.3 投标函;注:9.1.19.1.3 格式详见第五章。9.2 技术标技术标、业绩信誉评审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9.3 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中附件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9.4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技术标证明材料原件9.5 投标保证金9.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9、一律采用现金方式,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现金不得放入投标文件中)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该退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会结束当场退还。9.5.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作自动放弃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5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4)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

10、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10、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第五章) ,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1、投标文件的签署11.1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2.1 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一正二副)1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四包密封,一包商务标(9.1) 、一包技术标(9.2) 、一包资格审查文件(9.3) ,一包

1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技术标证明材料原件(9.4) 。 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商务标”字样;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技术标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12.3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2.

12、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6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13、投标截止时间13.1 投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须 知 第 5 项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将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到 指 定 地 点 。13.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3.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 投标人

13、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1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开标、评标、定标15、开标15.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15.2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志的,将作为

14、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15.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15.4 在 开 标 时 , 投 标 文 件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将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 不 得 进入 评 标 :15.4.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志的;15.4.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7代理人印章的;15.4.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5.4.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

15、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5.4.5 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15.4.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6、评标16.1 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组织进行,其中招标人代表一名,评标专家四名,技术标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16.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16、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9、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或 者

17、 拒 不 按 照 要求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否 决 其 投 标 。20、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审 查 每 一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对 招 标 文 件 提 出 的 所 有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件 做 出 响 应 。 未 能 在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 将 作 无 效 标 处 理。21、 投 标 文 件 有 下 述 情 形 之 一 的 , 属 于 重 大 偏 差 、 视 为 未 能 对 招 标 文 件 做 出 实 质8性 响 应 , 并 按 前 条 规 定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18、 :21.1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公章也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的;2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3 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1.4 参加开标会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22、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

19、的除外。(七)授予合同23、中标23.1 确 定 中 标 人 后 , 招 标 人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并 同 时 将 中 标 结 果 通 知 所有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 中 标 通 知 书 将 成 为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23.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5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3.3 招 标 人 与 中 标 人 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的 规 定 , 依 据 招 标

20、 文 件 和投 标 文 件 签 订 招 标 代 理 合 同 。23.4 中 标 人 应 认 真 仔 细 编 制 标 底 , 如 有 重 大 出 入 超 出 有 关 规 定 ,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损失 的 , 将 扣 除 30%的 代 理 费 。(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24、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9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1、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海门市河海路 598 号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138619615992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22、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予以驳回。投诉受理单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海门市海门镇长江南路 777 号)投诉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513-8221123328. 投诉(异议)人必须委托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唯一委托代理人处理与投诉(异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后,再对商务标进行评审,总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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