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治理” ) ,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实现我市“两个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持续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
2、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社会监督,集中整治一批运输从业单位、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显著增强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大幅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等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三、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委会统筹,坚持属地政府 2 领导、行业部门监管、经营单位负责、全面综合治理的原则,市直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各市(区)政府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1 ) 市安委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责小组,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陈林基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3、各一名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市相关单位各 1 名负责同志任成员(详见附表 1) 。专责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安委办加强统筹协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二)各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市的做法成立专责小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各有关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四、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具体见附表 2。五、总体进度安排(一)
4、部署动员阶段(2017 年 6 月底之前)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 3 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 。各市(区)政府、各地有关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 年 3 月至 6 月) 。各市(区)政府、各地有
5、关单位要对照综合治理目标,认真进行查漏补缺,深化提升综合治理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市安委会。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治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遏制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频发的客观需要,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更为具体的工作目标,细化综合治理内容和治理措施,做到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二)密切合作,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的沟通
6、联系,定期通报 4 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要加强横向纵向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升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交通违法举报、文明出行点赞、隐患整改建言献策等活动,形成全民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四)强化考核,确保治理工作实效。市道路交通安
7、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综合治理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通报督促。市安委会将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逐年分阶段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督促,强化考核,以责任制考核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5 6 附表江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安排表序号项目 治理目标 重点任务及措施要求 进度安排 负责单位(一)摸清车辆底数。梳理汇总重点车辆运输企业名单,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城建部门负责城市工程运输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客车、教育部门负责校车,建立基础信息台帐。2017年
8、7月至9月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建、旅游、教育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二)集中排查隐患。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并按照“一企一档” 的要求建档。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管支持配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三)落实整治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向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发整改通知书。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
9、督促整改。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一重点车辆源头监管摸清重点车辆底数,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重点车辆安全保障水平(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信息互联互通。实现高速公路卡口交警监控数据与交通运输部门车辆动态监控联网数据共享,车辆违法违章行为(超速、超员、不按线路行驶等)和经营行为(站外上下客、高速公路上下客等)数据共享。二是实行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定期组织对“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2018年4月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管局、市法制办支持配合,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 7 序号项目
10、治理目标 重点任务及措施要求 进度安排 负责单位理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与市、省联网对接。三要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投融资、线路牌招标、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依职责具体落实。(一)完善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建立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台账;2017 年底前制定我市驾驶人“ 两个教育”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学习项目、内容,统一教育场所软硬件建设标准;2018 年底前建立驾驶人“两个教育”辅助平台,推行网上预约学习、远程教育,严把教育学时和
11、身份核验,推行体验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驾驶人“两个教育”。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二)(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根据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台账,督促客货运企业对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以及营运驾驶人进行再教育;通过省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平台,重点培训危险源辨识、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通过引入计时培训概念,实现继续教育计时培训与省运政平台对接,确保驾驶人普遍受到教育,提升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2017 年7 月至2018 年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地交通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二重点驾驶人员管理建立重点车辆驾驶员安
12、全管理台账,全面提升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推动大型客货车驾驶员实行职业化教育,清退一批违法违章严重的外省驾驶员进入我市驾驶营运车辆(三)完善重点车辆驾驶员退出机制。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 12 分的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驾驶员信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进行比对,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 12 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13、。 8 序号项目 治理目标 重点任务及措施要求 进度安排 负责单位(四)建立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有三次或以上违法违章行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行车玩手机、长时间接打电话、做危害驾驶的小动作等)的重点车辆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要抄告当地交通、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通报,对被通报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对一年内在我市发生有两次违法违章行为的外市运输车辆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应抄告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并对当事驾驶员进行警告。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支持配合,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
14、职责具体落实。(一)道路隐患排查。一是重点排查“五大类隐患”并建立台账,即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基本相同的点段;交通标志、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国省道、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限速等设置不合理,道路平交路口、弯道、坡道、桥梁、临水临崖以及沿线镇村人口聚集区减速带、警示桩、指示让行等标志标识缺失的点段;通行客车、接送学生车辆且无标志、沿河路段无护栏以及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点段;视距不良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二是排查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服务区出入口及交汇互通以及近年新建、改建、扩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以及大客车翻车、危险品运输车泄露事故的点段,每年
15、 1 月至 6 月,排查安全隐患路段,7 月到 11 月,集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路口进行安全检查,年底前,对当年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情况进行通报。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公路、住建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改造,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水平。2020 年前,完成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二)排查治理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二)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由当地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公安交管部门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论证,由项目权属管养单位进行改造;如属交通参与者自身问题或者道路无法改造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权属管养单位
16、增加道路测速点、测速设备、标志标线、安全提示、安全设施(减速带)、绿化带等。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公安交管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9 序号项目 治理目标 重点任务及措施要求 进度安排 负责单位(三)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每年省级督办治理的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不低于 3 处。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在隐患治理完成后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公安交管、安全监管部门及专业检测机构要组织开展治理效果评估,治理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挂牌督办。201
17、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有关规定,各级安委会牵头负责,各地政府具体落实。(一)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酒驾、毒驾、飙车、闯红灯、超速、超员、超载、涉牌涉证、城市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等 9 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二)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渣土车、“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外市运输车等六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以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交通部门把好出站关,严查非营运大中型客车从事道路非法客运经营;公安交管部门把好出城、上高速、过境
18、“三关”,严查“三超一疲劳” 、凌晨 2 时至 5 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工作合力。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和驾驶员违章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三)全面加强超限超载
19、打击力度,贯彻落实治超新规,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路面检查,研究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记分制度,加强货运源头监管,积极推广重点货车源头运政人员巡查和派驻制度,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干线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全覆盖,及时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在货物运输主通道和重要桥梁、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重要路段和节点,通过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
20、管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 10 序号项目 治理目标 重点任务及措施要求 进度安排 负责单位(四)实施“一超四罚” 。对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3 次的货车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运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在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 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管局支持配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具体落实。(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梳理本辖区三年内发生的一
21、次死亡两人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并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制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将涉事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作为事故调查的重点,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坚决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2017 年7 月至2020 年6 月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法制办依职责支持配合,各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依职责具体落实。(一)加强农村“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专职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协管员
22、)建设。市政府出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农村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及协管员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落实“两员两站”经费保障,力争 2019 年底前“两站两员 ”基本覆盖并有效运作。已经建立交管站、劝导站的地区,要抓紧对安全员、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配齐反光背心、指挥棒、喊话器等必要的装备器材,切实落实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工作。2017 年6 月至2020 年6 月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政府具体落实。五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
23、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打造平安乡村(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村支两委、“两站两员”等基层组织管理力量作用,严查摩托车未佩戴头盔、超员、微型面包车和短途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例要逐年下降,每年下降幅度不低于 5%。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三对账”的要求,完成对本辖区全部“两站”建设及运作情况的巡查,推动“两站两员”建设。“三对账”即:行政村报备的劝导站建设情况与交警部门实际排查情况对账、劝导站日常运作情况与交警部门查纠情况对账、行政村交通事故情况与交警部门查纠情况对账。2017 年6 月至2020 年6 月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各级政府支持配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