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师范大学主机服务申请表使 用 部 门 填 写使用部门:主机管理员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服务类型: 托管主机 虚拟主机主机用途:虚拟主机配置: 配置:CPU: 内存: 存储容量: 操作系统:Linux Windows 其它_ _数据库: Access MySQL MS SQL Server 其它_主机服务信息: 开通服务:WWW 其它_开通端口:80 其它_是否外网访问:否 是,IP 地址或域名:_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使用部门需盖章):签字(盖章):年 月 日信 息 化 中 心 填 写信息化中心审批意见:托管主机安装位置: 中心机房二楼托管服务器机房捆绑地址: 捆绑域名:业务执
2、行时间: 执行人签字:其它需要反馈的问题: 托管主机服务是指用户提供硬件服务器,存放在学校中心机房中,信息化中心提供相应的电源和网络环境。 虚拟主机服务是指由信息化中心向使用方提供的虚拟服务器,并提供稳定的电源和网络环境。杭州师范大学托管主机与虚拟主机安全服务协议书本协议与有主机服务需求的校内部门签署本协议由杭州师范大学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信息化中心或甲方)与乙方(_)共同订立,双方同意利用甲方提供的网络平台、虚拟化平台及网络、计算机技术等资源,通过校园网络为乙方提供托管主机或虚拟主机服务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A、提供标准
3、机房环境下的主机托管服务或虚拟主机服务。B、提供高速、可靠的因特网连接。C、保证电源供应正常。D、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甲方技术部向乙方提供有关服务咨询、初装工作受理、服务变更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投诉受理、相关业务咨询及办理、系统配置变更受理等一系列工作。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固定 IP 地址和国内域名解析;3、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和填写托管主机与虚拟主机协议书后一周内为乙方开放托管主机或虚拟主机服务;4、甲方有权终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责任的乙方的托管主机和虚拟主机服务,造成的任何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5、因乙方的托管主机或虚拟主机原因造成甲方的虚拟主机服务器或网络运
4、行的故障,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的服务,直到问题解决为止;6、甲方有权终止危害系统安全和严重影响系统性能的脚本或 CGI 等程序的运行;7、如因线路故障、电力系统故障或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甲方不承担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托管主机与虚拟主机服务申请表 ,填写相关责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更换技术负责人需要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技术负责人变更而造成的各类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在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网络服务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5、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 杭州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杭师大发201440 号)等相关规定,通过主机设立网站、BBS、FTP 等服务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许可后才能开设;3、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托管主机和虚拟主机服务期间,需遵守杭州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各项管理规定及保密措施;4、保证托管主机和虚拟主机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不能制作、复制、传播下列内容:(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
6、统一的;(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毁谤他人的;(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 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5、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
7、性程序的;(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6、不得提供外网访问代理、VPN 等网络服务,不得提供超出在甲方处登记的对外服务范围的网络和信息服务。7、乙方可通过由甲方提供的用户权限,对虚拟主机的数据进行上载、更新等日常维护工作。8、因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工作需要,建设期内需委托校外开发企业管理的,乙方应切实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义务,并做好各项监管工作。三、保密义务1、甲方有义务保证不将因工作关系知悉的乙方存放在主机上的不对外公开的数据和账户信息泄漏给第三者;2、乙方保证不泄露信息化中心提供的用于进入其虚拟主机的帐号、密码等资源。四、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由于政策法规变动而必须修改或中止协议的,
8、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需终止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前一周通知;2、如发现乙方对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对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责任;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授权负责人认可、签字盖章后,可与本协议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五、协议履行过程中遇争议问题,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六、协议生效日期及期限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附件,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业务办理地点位于恕园 15 号楼信息化中心,如遇相关问题可向相关老师联系,也可以通过信息化中心网站了解相关内容;3、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甲方:信息化中心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电话: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