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黑河市人口计生委2目 录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制度3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图8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制度9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流程图125、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鉴定制度136、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鉴定流程图167、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制度178、独生子女病残医学鉴定流程图279、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处罚制度2810、行政处罚流程图4311、黑河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4412、黑河市人口计生委招标制度5513、黑河市人口计生委规范权力运行专家评审制度5814、黑河市人口计生委委务会制度6215、黑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违反规范
2、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6416、黑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683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审 批 制度一、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科责任人:承办人 A、承办人 B、科长、分管副主任和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二、 审批权力行使依据(一)依据 2001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309 号发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3、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市)区及以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三、 审批条件和标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标准符合以下条件标准,予以批准。(一)基本服务能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药具发放,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IUD),人工流产术(10周以内),输卵(精)管结扎术。(二)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1、工作用房建筑面积一般县级 800 平方米以上;2、交通便利,环境无污染;3、设诊室、咨询室、妇检室、医学影像室、生化检验室、药房、康复室(不少于 10 张床),分设门诊手术室和住站(院)手术室。4、门诊手术室符合放置宫内节育器(IUD)
4、和人工流产术的要求。45、住站(院)手术室设有手术间、缓冲间、洗手间、更衣间;手术间面积 1520 平方米,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贴瓷砖,地角和天花板光滑便于清洁消毒,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毛玻璃窗户,弹簧活动门,有纱窗和纱门;工作人员、受术者通道分开;洗手间有 2 个以上水龙头;必要的取暖和降温设施。6、业务科室、医技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7、有满足拟开展业务要求的其它工作用房。(三)基本设备1、手术及消毒灭菌设备2、辅助诊断设备3、实验室检查设备4、治疗设备及其他用品(四)人员配备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 1015 人以上,其中至少有 2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所有技术服务人员按规定取得与从
5、事的服务类别相符的执业资格。(五)规章制度1、有保证受术者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行为准则、技术操作常规及有关卫生技术标准。3、有必要的人事、财务和药、械管理制度。(六)注册资金确实到位(七)申请人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资格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标准符合以下条件标准,予以批准(一)基本服务能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药具发放,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IUD )(二)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1、技术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在 60 平方米以上;52、手术室远离茅厕、垃圾堆、畜厩、污水沟等污染源;3、有诊室、咨询室、妇检室、手术室、药具室、观察室,其中手术
6、室和妇检室必须分设;4、手术室面积 125、1216 平方米,手术间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通,光线不足;毛玻璃窗户,活动门,有纱窗和纱门,手术间内不设洗手池。手术间外设缓冲区,有上下水道、水龙头和刷手池;必要时应有取暖和降温设施。有必要的辅助用房。(三)基本设备1、手术及消毒灭菌设备妇科手术床 单头冷光手术灯 紫外线消毒车(灯)手术器械柜 移动器械台 高压消毒锅 妇科冲洗设备 术前洗手设备 浸泡器械桶敷料柜 输液器具 放(取)宫内节育器包 手术圆凳 污物桶 术后休息床2、诊断及检验设备B 超 妇科检查床 生物显微镜及其它血、尿常 规检验器材3、治疗及其他设
7、备妇科病治疗(理疗)仪4、避孕药具专柜5、必要的宣传品和咨询挂图、模型(四)人员配备1、技术人员配备 24 名,其中至少有 1 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服务类别相符6的执业资格。(五)规章制度1、有保证受术者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消毒、抢救、转诊等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2、计划生育服务规范、行为准则、技术操作常规、规程及有关卫生技术标准等,文件齐全并成册可用;3、有必要的人事、财务和药、械管理制度。(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七)申请人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资格四、 所需材料凡要
8、求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 份;(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 3 份;(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七)相关仪器设备清单;(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五、受理承办人 A 对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提交承办人 B 复核,承办人
9、 B 没有异后,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告知予以受理通知;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或电话告知申请7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重新上报。六、审批与决定(一)承办人 A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拿出审查意见交承办人 B,承办人 B 审核没有异后,提交科长审批,科长审批后,由承办人 A、承办人 B 协商,从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 23 名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承办人 A 或承办人 B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形成评审意见。(二)承办人 A、承办人 B、根据评审
10、小组评审意见报科长审核并签署意见。(三)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对拟批准执业的服务机构,报主管副主任签批,主管副主任在发证部门审批意见表上签字并加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四)审批部门起草文件,制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五)承办人 A 在 5 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送达申报单位。七、公开公示本制度文本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人口计生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网 址 :http:/)。八、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并于 10日内送达申报单位。九、监督检查执行
11、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十、责任追究8执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图承办部门受理申请单位上报材料承办人 A 初审,符合要求交承办人 B承办人 B 审核无异议后,上报科长审批评审小组形成评审意见报主管副主任签批承办人 A 在 10 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送达申报单位本制度文本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人口计生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抽取相关专家和审批部门相关人员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核实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可继续补正, 5个工 作 日 内 重 新 上 报不符
12、合条件退回910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合 格 证 审 批 制 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科责任人:承办人 A、承办人 B、科长和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依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令第 6 号发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核发。三、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予以批准: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依照执业医师法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者。2、经市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3、了解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4、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3 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