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街镇推进社会管理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统一指挥、分责处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总体要求,拉队伍、建机制、明责任、强保障,进一步挖掘整合公安、反恐、消防、交通、公共卫生、防汛指挥、紧急救援、安全生产等政府管理资源,推动我镇社会管理应急联动规范化建设,力求取得实效、提升形象、创立品牌,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托公安、军地协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 110 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格局。二、组织机构成立横街镇推进社会管理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中心,负责应急联动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工作开展。三、应急队伍(一)公共应急救援队伍1、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挥机构:由镇长担任指挥
2、,副书记、派出所所长担任副指挥,成员由派出所、巡逻队、专职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医院、供电、土管所、环保、执法大队等相关负责人员组成。人员组成:以专职巡逻队、消防队人员为主,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环保人员、综合执法队人员等为补充。职责任务:联系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涉稳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快速反应、综合协调,开展先期处置,参与抢救救灾,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和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协调、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部署落实善后处理、物资发放等工作。2、村(居)综合应急救援小队指
3、挥机构:由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分管班子成员担任副指挥,成员由联防队、民兵应急小队、卫生室等相关负责人员组成。人员组成:以联防队、民兵应急小队为主,其余村班子、各队组长、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为补充。职责任务:联系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在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涉稳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迅速掌握实情,第一时间组织抢救、救灾和群众自救互救,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物资发放等工作。3、镇级医疗救护应急队伍指挥机构:由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担任指挥,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副指挥。人员组成:区第三人民医院、镇卫生院及各村(居)卫生室人员医务人员。职责任务:承担各类事件
4、、事故、案件和灾害中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4、镇级民兵应急队伍指挥机构:由镇人民武装部负责人担任指挥,镇民兵应急分队队长担任副指挥。人员组成:民兵应急分队人员。职责任务:协助处置较大规模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二)专业应急队伍1、反恐防暴应急队伍以区反恐防暴应急队伍为支援,以镇派出所民警为主要力量。由镇派出所分管领导担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2、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队伍以镇派出所民警、交警为主要力量,以镇信访工作人员为补充。由镇派出所分管领导担任指挥,相关警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3、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由镇农办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农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
5、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4、森林消防应急队伍由镇农办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农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5、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由土管所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国土资源所所长担任指挥,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指挥。6、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由镇安监中队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安监中队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7、城市综合执法应急队伍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8、供电保障应急队伍由横街供电营业所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供电所负
6、责人担任指挥,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指挥。9、供排水供气保障应急队伍由镇村建设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村镇建设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0、交通设施保障应急队伍由镇村建设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镇村建设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1、食品药品管理应急队伍由镇社会事务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2、卫生防疫应急队伍由镇社会事务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3、环境保护应急队伍由镇经济发展办干部
7、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经济发展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4、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队伍由镇农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农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5、社会救助应急队伍由镇民政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民政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6、网络舆情应急队伍由镇宣传办牵头,镇党政办、派出所、电信支局、移动公司经营部等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宣传办负责人担任指挥,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7、劳资纠纷应急队伍 由镇劳动保障所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担任指挥
8、,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8、消费举报投诉应急队伍 由工商所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工商所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19、质量技术监督应急队伍由镇经济发展办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三)应急专家队伍按照镇政府有关通知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作相应调整补充。四、运行机制(一)统一指挥机制。按照“先进实用,共享安全、可靠扩展”原则,依托公安 110 接处警平台,整合各部门应急管理资源,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镇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挥各应急队伍处置相关警
9、情,负责日常指挥、综合协调等工作,与镇派出所指挥中心合署办公。指挥中心依照“分类处置”原则,根据不同警情确定出警次序,下达指令。治安类、刑事类、交通事故类以及其他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公安机关为第一出警;其他警情,主要职能部门为第一出警。各应急队伍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救援、救助、抢险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二)快速反应机制。各成员单位和应急队伍实行双轨制,既独立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又服从镇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应急队伍要建立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配足值班力量,配齐急救车辆和设备,落实交接班制度。需赶赴现场处置的,在集镇范围的,须于白天 20 分
10、钟、晚上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赶赴其他村(居)处置的,须于白天 15 分钟、晚上 25 分钟内集结完毕,迅速赶赴现场。(三)分级联动机制。按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服务民生的紧急程度,将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划分为三级联动。一级联动单位主要承担经常性的应急处置、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要求做到“四定”,即定值班场所、定专门队伍、定交通工具、定职责任务;二级联动单位主要承担非经常性的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要求做到“三有”,即有专门队伍、有交通工具、有联络方式;三级联动单位主要承担应急联动的技术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下属联动单位等工作,不直接参与现场处置,要求做到“三到位”,即管理协调到位、
11、经费保障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在建立三级联动体系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应急基层队伍建设。(四)现场处置机制。落实“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要求,保证应急处置的时效性和处结率。涉稳类、治安类重大事件,由派出所所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通知镇政法办涉稳事件;救援救助类重大事件,由分管副镇长担任现场总指挥;一般性事件和救援救助事项,由各专业应急队伍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严格反馈制度,将处置情况和结果在 24 小时内反馈至镇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五)首处责任机制。明确各业务线牵头单位为首处责任单位。要求首处责任单位接指令后应立刻出动,对于一时性质不清
12、、区域不明的指令,严格按照“先受理、后移交”的原则先行处置,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待情况明确后再移交相关部门。规定如一时无法明确具体承办单位的,由首处责任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六、接警反馈机制。为规范接处警行为,增强联动处置意识,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杜绝有警不出、敷衍、推诿等影响联动中心形象,建立联动接警反馈制度。出警人员必须携带一张有报案时间、到达时间和对出警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的反馈表,由报案人来填写。(六)交流考核定时通报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应急处突、抢险救援、社会服务保障等方面实施方案和经费保障、考核监督等相应工作制度,做到预案、信息、处置、队伍、物资联动,确保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高效运作
13、。将各单位、部门社会管理应急联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综合考评。每季度召开应急联动成员单位例会,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总结工作情况,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定期通报应急联动处置和救助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成员单位和应急队伍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七)联动保障机制。将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保障标准,落实经费投入,严格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制度。同时,加强应急联动技术服务,有效保障社会应急联通动工作顺利运行。(八)培训演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队伍的专业特点,加强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有计
14、划、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镇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办公室视情组织开展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提升应急大联动能力。五、工作保障(一)组织保障。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真正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好应急队伍、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上,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二)人员保障。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应急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将分管领导、联络员、应急队伍人员名单、职务(身份)、专长等情况以及接指令电话、联系电话报镇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队伍人员配备原则上要求:各村(居)不少于人口数的 1%,反恐防爆、处置群体性事件、镇级民兵应急队伍均不少于15 人,镇级医疗救护应急队伍不少于 10 人,其他各专业应急队伍一般掌握在 5-1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