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计局印章管理制度(旧)为了加强印章的使用管理,维护本局和局办公室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特制订如下用章规定。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机要保密员负责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用印程序,妥善保管好印章。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事项,一律拒绝用印。二、凡属对外发出的文件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出的文件凭局领导签发的底稿用印,并进行用印登记。未经局领导签发,不得用印。三、凡属局内人员出差或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均由办公室负责填发用印。四、局内人员因私事需局机关出具证明的,须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审计局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具体包括:苍梧县审计局行政公章、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审计局支部委员会公章、苍梧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章。 第二条 上述印章由局办公室负责保管,办公室负责人为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保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印章管理必须严谨细致,严防失盗,严禁随意摆放。 第四条 原则上,单位印章不得离开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须经局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