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连云港市参会方案第十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 (以下简称“西洽会”) 将于 2013 年 4 月 5 日至 9 日在西安 举办。为切实做好“ 西洽会 ”我市代表 团的筹备与参会参展工作,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筹备第十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江苏参会参展工作的通知”(苏政 传发201311 号),特制定本方案。一、第十七届“西洽会”总体情况本届“ 西洽会” 主 办单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1 个部委和 31 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具体承办。第十七届“西洽会” 以 “深化区域合作
2、,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主展馆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下设投资洽谈馆、新兴产业馆、境外企业馆、节能环保馆、旅游商品馆等 5 个展馆。我省在投资洽谈馆 B2 馆认购了 40 个展位,集中组织布展和洽谈。按照省政府要求,本届“西洽会” 采取省集中布展和 连云港市重点参展相结合、其他各省辖市配合参加的办法。全省40 个展位拟分为两个展示区:一是省中心展示区,安排 20 个展位由省统一布展。二是连云港市综合展示区,安排 20 个展位,由连云港市负责组织布展。连云港市参展布展方案确定后,及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衔接、审定。2 个展示区布展费用分别由省组委会办公室和连云港市承担。2二、我市参展参会主要任务和
3、工作安排(一)总体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十二五” 规 划重点领 域和项目,以“西洽会”为载体,抢抓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机遇,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西部大开发,秉承“东西合作、互利共赢” 的宗旨,进一步推 动东西、中外合作交流,充分展示我市的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和商品贸易活动,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二)布展工作根据“西洽会 ”宗旨, 我市以“深化东中西全方位合作,加快国家级示范区建设” 为主题,从自身比 较优势出发,以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为重点,突出沿海开发、优势产业和开发区建设,集中展示我市的综合发
4、展实力、发展规划及投资环境,同时可以适当安排部分“名、特、 优、新” 产品进展馆展示和销售,丰富展示内容。展板初步分配方案为:1、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主题包括:(1)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区。展示以港口为龙头,集国际运输、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临港加工、交易及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充分体现为中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功能。 (以港口集团为主)(2)产业合作功能区。重点展示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借口资源加工基地、出口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充分体现东中西产业合作集聚区发展前景。 (以徐圩新区和开发区为主)(3)商务服务功能区。展示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及徐圩3新区云湖商务核心区的服务功能,充
5、分体现面向中西部地区的商务服务平台及服务能力。 (连云新城和徐圩新区为主)(4)科技和人才服务功能区。展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实用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充分体现加强东中西科技和人才的合作交流平台功能。 (以开发区和徐圩新区为主)(5)旅游生态功能区,展示旅游、开敞绿色生态空间、防护隔离林带、生态隔离区等内容,充分体现加强海洋及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构建优美海滨景观,着力打造低碳生态功能空间的发展理念。 (以云台山景区和徐圩新区为主)2、4 县:各 1 个主题。体现 2-4 个方面内容备选。(三)会议筹备及参会活动日程安排1、1 月 20 日前,根据国家、省发改委要求参加相关筹备活动;2、1 月
6、28 日前,召开我市筹备工作会议;3、1 月 31 日前,成立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机构,并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4、2 月 5 日前,根据省发改委要求与布展公司衔接方案;5、2 月 10 日前,组织赴西安曲江会展中心落实有关参展事宜;6、2 月 20 日前,确定我市参会方案,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7、2 月 25 日前,完成我市参展设计,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审定;8、2 月 28 日前,上报我市参展企业名录及参展内容;49、3 月 5 日前,完成市代表团、各县区分团组团工作,并将参会代表名单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10、3 月 10 前,上报我市拟投资项目、贸易成交项目和连宝挂钩协作项目
7、,推荐集中签约项目;11、3 月 15 日前,根据省发改委要求与特装公司一同前往西安安排布展事宜,同时预定代表团入住宾馆;12、3 月 31 日,市发改委组织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赴西安开展布展及会务工作;13、4 月 3 日,参加省团联络员会议;14、4 月 4 日,市代表团、各县区分团赴西安;15、4 月 4 日下午,我市代表团副团长参加展馆验收;16、4 月 5 日上午,我市代表团全体人员参加开幕式;17、4 月 5 日下午,参加江苏省代表团重点项目签约仪式;18、4 月 5 日晚,连云港市代表团招待酒会;19、4 月 5 日-9 日,安排专门人员在展馆做好宣传、展示以及值班工作;2
8、0、4 月 6 日-12 日,市代表团、相关县区(开发区)分团组织赴宝鸡开展相关挂钩协作活动。21、4 月 15 日前,各县区(开发区)上报连宝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情况。22、4 月 20 日,完成连宝挂钩及“西洽会” 总结。(三)成立连云港市参会代表团团 长 唐国海 常务副市长5副团长 石海波 市委副秘书长、徐圩新区管委会主任董桂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佑龙 市发改委主任孙 瑾 市商务局副局长谭树林 市发改委副主任成员由市沿海办、以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国际商务中心、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筹)、云台山景区管委会、港口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代表团在市发改委设办公室,谭树林兼任办公
9、室主任。各县区成立相应参会分团。(四)代表团工作机构1、综合协调组:发改委牵头,主要负责拟定参会参展总体方案、与活动主办单位衔接沟通,对外对内联络协调、组织报到和办理发放各种证件、准备会议材料,做好会议经费的预决算等相关工作。2、布展组:发改委牵头,主要负责拟定布展方案,委托设计制作公司,与省筹委会衔接沟通,现场监督指导布展工作。3、项目洽谈组:由市商务局负责,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展馆的现场洽谈,在线洽谈、投资预约洽谈的组织运作工作,负责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项目洽谈的协调沟通,负责大会项目和征集筛选、推介交流、集中签约、成果统计工作,负责投资、中介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汇总上报签约的商品贸易,
10、为有意向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6服务,组织落实集中签约项目,统计上报参会成交成果等工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发布,招商引资项目的编辑、拟签约项目的征集和集中签约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项目、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以及各分团的投资促进活动进行网上宣传和预约洽谈,整理洽谈信息,开展信息交流和前期对接服务等有关促进活动。4、会务保障组:发改委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我市代表团重要活动安排,市团参会人员食宿、交通安排,办理发放参会参展证件等工作,协助各县区做好各项后勤安全保障等具体工作。三、投资洽谈及工作要求(一)突出洽谈重点。组团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要按照“节简
11、、高效、 务实”的要求,开拓思路, 创新方式,以项目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洽谈效益为重点,把做好项目准备、客商邀请、投资洽谈作为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入做好各项会议筹备工作,县区要安排专项活动经费以确保在本届洽谈会上取得更大实效。(二)加强项目的推介。有针对性地筛选和组织我市有意向性的企业,做好调研和可行性认证,准备一批有特色的合作项目,集中统一带到会上,积极参加投资和贸易洽谈。先期组织一批企业赴中西部省区市考察,寻找合作伙伴,开发中西部市场,特别是要提前排出一批有利于优势互补、有发展前景的大项目,以确保项目推介和洽谈取得实效。(三) 深化挂钩协作。我市多年来与宝鸡市是苏陕合作挂7钩
12、市,两市通过友好互访、对口扶贫、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进了与宝鸡市的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两市交流与协作取得新进展,促进了两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借这次“西洽会”重要平台,认真落实省苏援办2013 1 号关于2013 年江苏省与陕西省挂钩扶贫协作工作计划的通知,做好资金扶贫和项目扶贫,同时要把内联合作与扶贫协作结合起来,组织企业深入对口市进行交流洽谈,进一步寻求合作机遇,把挂钩扶贫工作落实到协作项目中去,逐步推进苏陕挂钩协作向苏陕产业合作转变。(四)参加签约及推介活动。本届“西洽会” 仍由省领导率江苏省代表团出席,大会期间,省里统一组织的主要活动有一场,即“ 江苏省代表 团重点项目签约仪 式” 。
13、届时,省领导、各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及新闻记者等将出席会议,要充分利用参加本届“ 西洽会” 的机会, 组织安排一些形式多样的经贸活动和苏陕挂钩协作活动,努力促进企业间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签成一批投资、贸易及苏陕挂钩协作项目,通过“ 西洽会 ”这个有效平台,深度拓展交流 领域,全面提升合作层次,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夯实交流合作基础,在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五)加强新闻宣传。编印投资合作和招商引资手册,接受客商咨询、解答客商合作疑问,组织企业洽谈,广泛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和产品项目,让更多的国内外客商进一步了解连云港、认识连云港、投资连云港,争取更多的重点项目进入推介渠道,推介的项目都要及时在“ 连云港政府门户网” 上8发布,同时要与“中国西部投 资网” 、“中国投资网”等知名投资网链接,加强信息的交流互动,提升宣传力度。四、联系方式南 海 85801093 13775499299 18921890156杨存良 85801093 13775447244电子信箱: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