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力(供电)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第三条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第四条 能源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能源局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辖区内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涉及跨区域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能源局协调确定;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区域监管局负责。第五条 电力企业是应急预案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