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国 电 子 口 岸 制 卡 登 记 表 ( 驻 华 外 交 机 构 专 用 )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设立时间审批单位海关预录入号法 人 卡 持 卡 人 基 本 信 息持卡人姓名 性别国籍/地区 职 务联系电话/BP 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操 作 员 卡 持 卡 人 基 本 信 息持卡人姓名 性别学历 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职务户口地址用户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传真操 作 员 卡 应 用 的 海 关 业 务 项 目公自用物品管理系统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一、请逐项填写清楚,由驻华外交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设立时间” 、
2、“审批单位”为必填项。“海关预录入号”需填写在主管海关在备案时由其分配的预录入号。三、 “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1、职务:填写法人卡持卡人职务;2、证件类别:选择填写代码及名称 01)身份证、02)军官证、03)警官证、04)军队文职证、05)军队离退休证、06)护照、07)居留证。四、 “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1、 学历:选择填写代码及名称 0)高中以下、1)高中、2)中专、3)大学、5)硕士、6)硕士以上;2、 职务: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职务;3、 电子信箱:非必填项,如无,可不填;4、 传真:非必填项,如无,可不填。五、 “操作员应用的海关业务项目”栏:统一填写“公自用物品管理系统”六、盖章栏:1、申请单位签章:加盖公章;备注:申请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申请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以下内容,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驻华外交机构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