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会组织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机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中心财务会计人员的(一)财务会计人员由中心财务部统一管理,中心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中心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二)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中心章程规定执行。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并报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第二章 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第三条 财务部设置(一)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第四条 财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一)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