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强、能带动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七、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501发展环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