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30101 ,授法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1培养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文明素质和知识技能素质的法律教学研究人才和法律实务人才,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求真创新,有团结合作精神、坚持真理的品质和勤奋踏实的作风。2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学理论专业知识,了解法学理论前沿以及我国法治实践的重大课题,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3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实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
2、单位的法律实务工作。二、主要研究方向1法理学(含西方法理学)2法律社会学3法律经济学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 3 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6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 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 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 36 学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 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 2 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学分;硕士一外 2 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 学分一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必修)二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限定选修)任选专业课 4 学分(任选)跨一级学科课程 2 学分(任选)修课学分24 学分其中,高水平国际化课程2 学分补修课
3、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且补修成绩需达到 70 分或以上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学分研究环节 12 学分 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 1 学分(参加学术会议或作报告,并2提交学术论文)学位论文 10 学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类别课程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408.603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论 18 1 春/ 秋 马克思主义学 院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6 2 春/ 秋 马克思主义学 院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 春 外国语学院公共必修课程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硕士研究生阶段必修6 学分403.656 法学理
4、论与方法 32 2 秋 法学院403.655 法律高级英语 32 2 春 法学院一级学科基础课 403.556 法律诊所 32 2 秋 2 法学院必修6 学分403.507 法律经济学 32 2 秋 法学院403.513 西方法理学(国际化课程) 32 2 秋 法学院二级学科基础课 403.504 法律社会学 32 2 春 法学院限定选修6 学分硕士专业选修课程在其他法学专业的限选课中选择任选4 学分学位课程跨一级学科课程 在除法学学科外的学科中选课 2 学分BX001 法理学 法学院非学位课补修课程 BX002 民法学 法学院本科非法学类的硕士生必修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硕)
5、1650.502 在 学 术 会 议 上 作 学 术 报 告( 硕 ) 1研究环节650.503 学位论文(硕) 10法学院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开题答辩定于第 4 学期第 4 周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定于第 6 学期第 15 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最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3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4法律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6、(学科、专业代码:030102 ,授法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至少一门外国语。2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有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单位的理论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司法实务工作。二、主要研究方向1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及法律思想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对中国历史上各种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
7、度进行阐述、分析和对比,揭示其产生、演变和发展规律。2外国法律史:研究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及法律思想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3比较法律传统:研究古今中外各种法律文化的内容、形式、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对世界上不同的法系、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历史阶段的法律制度、法律意识形态、法律组织设施等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研究,分析其异同,并且揭示这些异同的成因。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 3 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6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 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 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 36 学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
8、 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 2 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学分;硕士一外 2 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 学分: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 1 学分修课学分24 学分其中,全英语课程2 学分,国际水平课程2 学分 一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必修)二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限定选修)5任选专业课 4 学分(任选)跨一级学科课程 2 学分(任选)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且补修成绩需达到 70 分或以上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学分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 1 学分(参加学术会议或作报告,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环节 12 学分学位论文 10 学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类别课程课程代码 课程
9、名称学时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408.603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论 18 1 春/ 秋马克思主义学院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6 2 春/ 秋马克思主义学院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 春 外国语学院公共必修课程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硕士研究生阶段必修 6 学分403.656 法学理论与方法 32 2 秋 法学院403.655 法律高级英语 32 2 春 法学院一级学科基础课 403.556 法律诊所 32 2 秋 2 法学院必修 6 学分403.532 西方法律思想史 32 2 秋 法学院403.533 先秦法律史(国际化课程
10、) 32 2 秋 法学院二级学科基础课 403.527 中国近代法制史 32 2 春 法学院限定选修 6 学分硕士专修课程在其他法学专业的限选课中选择任选 4 学分学位课程跨一级学科课程 在除法学学科外的学科中选课 2 学分非学位课补修课程 BX009 民事诉讼法 法学院本科非法学类的硕士生必修研究环节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硕) 1 法学院6650.502在 学 术 会 议 上 作 学 术 报 告( 硕 ) 1650.503 学位论文(硕) 10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开题答辩定于第 4 学期第 4 周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定于第 6 学期第 15 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
11、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最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7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30103 ,授法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专业培养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文明素质和知识技能素质的法律实务人才和法律教学研究人才。培养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求
12、真创新,有团结合作精神、坚持真理的品质和勤奋踏实的作风;要求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宪法与行政法学理论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技能,了解本学科学理论前沿以及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有关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调解与仲裁等各种法律实务工作,并为宪法与行政法教学与科研单位输送优质生源。二、主要研究方向1宪政理论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立法学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 3 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6 学分,其
13、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 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 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 36 学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 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 2 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学分;硕士一外 2 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 学分: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 1 学分一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必修)二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限定选修)任选专业课 4 学分(任选)跨一级学科课程 2 学分(任选)修课学分24 学分其中,全英语课程2学分,国际水平课程2 学分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且补修成绩需达到 70 分或以上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学分研究环节 12 学分 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 1 学分
14、(参加学术会议或作报告,并8提交学术论文)学位论文 10 学分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类别课程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 季节 开 课 单 位 备注408.603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论 18 1 春/ 秋 马 克 思 主 义 学院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6 2 春/ 秋 马 克 思 主 义 学院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 春 外 国 语 学 院公共必修课程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硕士研究生阶段必修6 学分403.656 法学理论与方法 32 2 秋 法 学 院403.655 法律高级英语 32 2 春 法 学 院一级学科基础课 4
15、03.556 法律诊所 32 2 秋 2 法 学 院必修6 学分403.541a 比较宪法学 32 2 秋 法 学 院403.552 行政行为法 32 2 秋 法 学 院二级学科基础课 403.554 司法审查理论与实践 32 2 春 法 学 院限定选修6 学分硕士专修课程在 其 他 法 学 专 业 的 限 选 课 中 选 择任选4 学分学位课程跨一级学科课程 在 除 法 学 学 科 外 的 学 科 中 选 课 2 学分非学位课补修课程 BX001 法理学 法 学 院本科非法学类的硕士生必修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硕) 1650.502 在 学 术 会 议 上 作 学 术 报 告(
16、 硕 ) 1研究环节650.503 学位论文(硕) 10法 学 院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开题答辩定于第 4 学期第 4 周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定于第 6 学期第 15 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最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9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10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30104 ,授法学硕士学位)一、培
17、养目标1身心健康、品质优秀,具有踏实严谨的学习态度、求实创新的研究精神。2掌握坚实的刑法专业基础理论,能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能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用于解决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3能胜任高校、科研单位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工商、财税等国家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法律实务工作。二、主要研究方向本专业设置 3 个研究方向:1中国刑法学;2外国刑法学;3刑事诉讼法学。三、学习年限1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 3 年。2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
18、延长至 4 年。3在规定的最长时期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6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 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 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总学分 36 学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 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 2 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学分;硕士一外 2 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 学分: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 1 学分一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必修)二级学科基础课 6 学分(限定选修)任选专业课 4 学分(任选)跨一级学科课程 2 学分(任选)修课学分24 学分其中,全英语课程2 学分,国际水平课程2 学分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且补修成绩需达到 70 分或以上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 学分研究环节 12 学分 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 1 学分(参加学术会议或作报告,并提交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