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三、离职类别与定义: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3、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4、 自动离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1)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者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2)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3) 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四、离职办理程序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明确告知其部门意向,行政人事部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