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转账凭证上传确认 系统操作指南 (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协议供货 ) 一、支付主体登录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主体使用“账号登录”或“ CA登录”。 (一)支付主体为中标人或中标供应商 点击“我是投标人(供应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 ,点击“转账凭证上传”。 (二) 支付主体为招标人(建设工程) 点击“我是招标人”,选择“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 , 点击“转账凭证上传” 。 (三) 支付主体为采购人(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竞价) 选择 “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点击“转账凭证上传”。 (四) 点击 勾选单个 项目 ,点 击“ 上传汇款
2、凭证 ”。 (五)填写“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上传附件”选择转账凭证上传,“确认提交”。 注: 1、 此页面不具有 网上 支付功能,只提供支付凭证上传确认 。 2、 各类 项目 服务费, 查询 选择对应项目后,输入手机号码 及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选择上传 附件 (转账凭证) ,点击 确认 提交。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 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 从 2017年 7月 1日起,申请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三 、 温馨提示 (一)浏览器问题 浏览器选择不要阻止新页面弹出。 为了能顺利使用数字交易平台系统,请确认您的 IE浏览器已设置兼容性视图 。 (二) 电子增值税普通 发票获取 支付主体完成支付确认,三个工作日后凭操作时或支付确认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登录发票通网站“ ”下载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