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五章 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进行卫生行政管理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去实施具体的卫生行政行为,否则就可能引起作为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服和异议,不亓丁避免地会产生卫牛行政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为一j7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应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和途径解决,即主要是通过卫生行政复议和甲生行政诉讼两种途径解决。第一节 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性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其特点如下: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是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较为规范的活动。、 2行政复议必须由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没有申请,复议机关就不能主动复议c 3。出现行政争议时,管理相对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否则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