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企业近 两 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2、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 复制、 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拟参加投标或办理直接发包的项目负责人已有在建工程的; (十 三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我 公 司 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 和苏州 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 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监管。我 司 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 以上十三项 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 苏州市 各级建设 行政主管 部门依 法 给予 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 承诺单位(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印章)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