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精品工程、标准化工程的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1.0.2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1.0.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和评价。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质量管理标准负责人、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实测实量人员、施工员等人员工作制度和责任制。2建立质量自查与评价制度。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督促实施并验证整改效果。应根据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