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四章 课程与教学论的理论基础引言所谓课程与教学的基础,是指影响课程与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基本领域。考察课程与教学的基础,实际上是要确定课程与教学知识的外部界线、明确与课程与教学最相关的和最有效的信息源有哪些。换言之,是要确定课程的基础学科有哪些。然而,仅仅考察这些基础学科是不够的,我们还需了解这些基础学科与课程的关系,以及对课程的实际含义。 对于课程的基础应包括哪些领域,各人看法不一,提法也不同。例如,美国学者泰勒认为,课程目标的来源是:对学习者的研究、对当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学科专家的建议。坦纳夫妇(D.and L.Tanner)及塞勒等人(J. Saylor et al.)主张,一种有效的课程的基础是:社会、学习者、知识。英国学者劳顿等人和澳大利亚学者史密斯与洛瓦特(D. Smith and T.Lovat)则明确主张以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为课程的基础学科。台湾学者黄炳煌认为,课程理论之基础为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和知识之结构。但他同时也承认,“知识之性质与哲学领域中的认识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把两者并在一起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