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 场 纪 律一、参加考试的人员,除必要的文具、草稿纸之外,不得将书籍、工具书及其它物品(如手机等)携入考场。特殊原因需携入考场,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集中存放,违者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备监考人员核实检查。对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度的,取消考试资格。若身份证或准考证遗失,必须提前开具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参加考试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弃考或提前交卷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由监考人员陪同。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者,作旷考处理。 四、开考后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随意走动。除因印刷质量问题外,其他关于试题的问题一律不得提问。闭卷考试的答卷必须独立完成,旁窥、抄袭、交换纸条、使用暗号或使用计算器存贮数据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作弊处理。五、提前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