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1目录1 概述 .41.1 项目背景 .41.2 评价工作过程 .4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41.5 评价结论 .142 总则 .152.1 编制依据 .15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72.3 评价标准 .192.4 评价等级 .212.5 评价重点及评价范围 .222.6 环境功能区划 .232.7 环境保护目标 .243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73.1 焚烧发电厂及填埋物
2、概况 .273.2 项目概况 .293.3 填埋场设计方案 .303.4 填埋工艺 .433.5 污染源分析 .44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8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48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7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3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73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78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8826.1 施工期环保措施 .886.2 运营期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906.3 环境风险分析 .96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007.1 环境管理 .1007.2 环境监理计划 .1027.3 环境监测计划 .108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
3、分析 .1158.1 环境代价分析 .1158.2 环境成本分析 .1158.3 环境效益分析 .1168.4 经济损益分析 .1168.5 小结 .1169 结论与建议 .1179.1 建设项目概况 .1179.2 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179.3 环境质量现状总结 .1179.4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总结 .1189.5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总结 .1199.6 公众参与结论 .121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结 .1219.8 结论 .1219.9 建议 .12131 概述1.1 项目背景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汾阳市城区东南约 3.5km 处,设计规模为
4、日焚烧生活垃圾 500t/d,设计服务范围为汾阳、孝义、文水城区等和附近村镇的生活垃圾。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于 2009 年 4 月以晋环函2009373 号文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主要建设 235t/h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 26MW 直接空冷机组及配套环保设施、公辅工程等。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一座库容为28.8 万 m3 的配套填埋场,焚烧垃圾产生的飞灰经螯合剂固化后,并且经鉴定达到填埋的要求,同不可燃分选物一起进入配套填埋场进行填埋。项目配套填埋场需与焚烧发电项目同时投入使用。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服务范围目前仅为汾阳市城区和文水城区少量的生活垃圾,
5、实际平均日处理规模为 180t/d,与设计规模 500t/d 有一定的差距,实际进入填埋场的固体废弃物处置量也远远达不到其设计处置规模。考虑到建设一座库容为28.8 万 m3 的填埋场,一次性投资较高,且为防止防渗系统在未填埋区域常年日晒雨淋容易风化老化破裂,形成安全隐患,因此配套填埋场采取分期建设的方式。在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行时,配套填埋场一期工程也建成投入使用,场址位于汾阳市栗家庄乡南花枝村西南沟壑地带,填埋库容为 4 万 m。配套填埋场一期工程的填埋量,即将达到其设计库容量,进入封场阶段,新产生的固废如没有一个安全的出路,将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配套填埋
6、场二期工程的建设迫在眉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通过,2016 年 9 月 1 日实施)中的有关规定,受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承担了“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填埋场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拟建工程沿线进行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编制完成了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填埋场
7、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7 年 9 月 30 日,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在离石区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我们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现提交建设单位,报请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1.2 评价工作过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4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图 1.2-1 评价工作程序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卫生填埋处置工程,属于环保工程。项目的建成和运营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城市面貌,给城市和居民塑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对提高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和身心发展有积极的作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 一、鼓励类”项目中 “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20 、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1.3.2 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汾阳市规划期限为 2004-2020 年,近期为 2004-52005,中期为 2006-2010 年,远期为 2011-2020 年。城市性质:山西省中部重要的轻工业城市,介孝汾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规划范围:西至栗家庄乡田村、协和堡、北垣底,北至
9、规划的汾屯公路,东至禹门河,南至文峰街道办南界及董寺河,总面积 54km2。范围涉及太和桥街道办、文峰街道办、西河乡等 2 办 1 乡的全部及栗家庄乡、阳城乡、贾家庄镇、峪道河镇、肖家庄镇等 6 个乡镇的部分地区。另外包括协和堡水源地,面积 12.5km2。规划总面积约66.5km2。规划战略目标:依托区位、资源、产业和基础设施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筑主导多元、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和城镇体系,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生产力布局重点是“三点” 、“一线”。重点发展以市区(包括太和桥、文峰 2 个街道办和西河乡)为中心的综合性工业区,以杏
10、花村为中心的酿造工业区,以三泉、石庄为中心的煤炭、煤化工工业区。近期逐步形成贯通“三点” ,由 307 国道和高速公路为纽带的重点轴线。远期,在加强轴线实力,发展冀村、峪道河、贾家庄、栗家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次级轴线扩展,促进西北部、北部区域的发展。城镇空间结构:以市区为核心,市区、杏花村和三泉 3 个城镇为市域中东西 3 个支点,307 国道沿线为主轴,汾离、汾屯公路沿线为次轴,东南部、东部、西南部和北部 4 个经济区为基础,形成高效集中、分工合理、城乡结合的城镇网络体系。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废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在规划期内市区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2010 年达 75%,2020 年达
11、85%,主要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超过 90%,市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 2010 年达 50%,2020 年达 75%。采取的控制措施是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对固体废弃物中可利用物质,变废为宝,既改善环境,又获得经济效益。对无法回收利用或利用不全的固体废弃物运至垃圾厂进行焚烧或填埋。本项目场址不在汾阳市城市规划范围内,距离城市规划区域的南面约 1km。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图详见图 1.3-1。项目的建设符合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1.3.3 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对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批焚烧飞灰固化物检测结果,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固化物
12、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本项目填埋场应该按照生活垃圾场进行建设。本填埋场位于汾阳市阳城乡西阳城村韩石线(451 县道)原砖厂废坑,表 1.3-1 将本填埋场场址条件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进行了对比,6图 1.3-1 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图(1:10000 )7根据表 1.3-1 可知,本填埋场场址符合进行了对比要求,场址选择合理。表 1.3-1 填埋场场址条件与规范要求对比序号 规范要求 场址1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立符合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汾阳市生态功能区划以及生态经济区划2
13、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不应该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特保护区、自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内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不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特保护区、自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内3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 50 年一遇的洪水位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位于百年一遇洪水水位线以上,并建
14、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4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底座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沟谷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在下列区域内:破坏性底座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沟谷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5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应依据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在汾阳市阳城乡东龙观村东南 500m,利用西阳城村韩石线(451 县道)原砖厂废坑,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一致,并经过了吕梁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3.4 环境可行性分析(1)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汾阳市阳城乡东龙观村东南 500m,不在汾阳市城市规划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8(2)饮用水水源地汾阳市生活饮用水源来自城区西北方向 4km 范围的协和堡水源地。根据水源地分析,场址所在地与一级、二级保护区边缘相距 5km 以上,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水源地上游。(3)汾阳市生态功能区
16、划和经济区划(一)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山西省汾阳市生态功能区划中汾阳市生态功能分区的划分结果,本项目属于A 汾阳南部土壤保持与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类单元。如图 1.3-2。A 汾阳南部土壤保持与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类单元该区主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是土壤保持与营养物质保持。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成因: 大气污染比较严重。该区拥有多家焦化企业,部分焦化、煤业、冶炼、建材等企业生产废气污染物控制设施未能稳定运行,使得该区大气环境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该区农田面积较大,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期使用化学肥料、农药以及农膜,致使土壤受到污染,土壤生产力下降;该区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也对土壤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17、。 回水资源紧缺。该区地处平原,降水量少于汾阳其他区域,地下水位埋深较浅,但由于蒸发量大,矿化度达 5 克/升以上,只宜用于灌溉,并且由于工业用水量的日益增加,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该区的西河乡、两街办为汾阳城区所在地,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特别是供水、排水系统及城市垃圾处理处置等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绿化美化难于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压力较大。保护措施: 对于一些小规模、粗放经营的焦化企业实施产业重组,生产规模和主体生产设备必须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要求,同时要配套建设基本的化产回收装备-焦油与粗苯回收,产生的煤气除解决居民生活和服务业用气外,剩余煤气和废热回收利用,实现能源转换。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向生态农业方向转变,推广应用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防治,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保护现有的水资源,鼓励节约用水。工业用水方面,限制建设高耗水型项目,鼓励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循环使用,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水的排放;农业用水方面,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提高灌溉效率;城市用水方面,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9网漏失率,加大节水设备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力度,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