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雷接地装置2.1.2.4 防雷接地( 1) 防雷1) 建筑物的防雷等级 (分三级)( A)一级防雷建筑( B)二级防雷建筑 ( C)三级防雷建筑2)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A)防直击雷的措施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B)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避雷带、网)( C)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室内金属管、金属物)防雷接地装置2) 接地 接地 是各种设备与大地的电气连接。 接地的目的 是为了使设备正常和安全运行,及为建筑物和人身安全准备条件。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有三种:1) TN系统 (中性线与保护线( PE)分开、中性线与保护线合一、系统中一部份中性线与保护线合一。)常用工民建。2) TT系统
2、(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与电力系统接地点无直接关连的接地极。)3) IT系统 (电力系统的带电部分与大地间无直接连接(或有一点经足够大的阻抗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接地极。防雷接地装置 建筑 物 的防雷与接地系统,对于建筑物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都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通过 防 雷 、接地系统,将雷电(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放电,强大的雷电流接收输入接地体,施放地中。 防雷 装 置 是用来接受雷电放电的金属导体称为接闪器。接闪器的组成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等。所有的接闪器都要
3、经过接地引下线与接地体相连,可靠地接地。 防雷接地电阻接地电阻要求不超过 10欧姆。防雷接地装置 技术要求 (1) 在 电 力系统中应确保人身安全及电气装置的可靠运行。电力系统运行所需的接地 (中性点接地)为工作接地。 (2) 在 电 力系统中设置的以下部位,均应做保护接地或工作接地。 1) 电 机 及其电器的金属外壳及金属底座部位。 2) 电 气 装置(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室 内 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窗。防雷接地装置 4) 配 电 、控制、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 5) 交 、 直流电缆的接线盒和终端盒的金属壳和电缆的金属保护层,及其穿
4、线金属保护钢管。 6) 金 属 (配线、电缆)支架及钢索。 7) 装 在 配电线路电线杆上的避雷线。 8) 电 线 杆上的配电设备。防雷接地装置 (3) 电 力 系统配电线间的电压在 380V及以下的三相四线制配线路的中性线。 440V及以下的单相三线制配线路的中性线均应直接接地。 (4 ) 在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线路中,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作接地保护(接在 PE线、 N线与壳体绝缘上)。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配电线路中,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在同一配电线路内,不允许将一部分电气装置的设备直接接地,另一部分工作接地。 (5 ) 保 护接地及中性点直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5、欧姆。但供给这些配电线路中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容量在100kV- A 及以下时,接地电阻可在 10欧姆以下。防雷接地装置 (6 ) 电 力电源线(电缆)在引人建筑物处,中性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点不超过 50m者除外),如果室内的配电箱(屏)有接地装置,也可将中性线直接连接到接地装置上。重复接地线在距地面 1500-1800mm处应装设接地线卡板。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欧姆。 (7 ) 电 气装置所设接地,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连 n个需要接地部分。所以,电气装置的每个接地部分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建筑防雷 建 筑物的防雷措施 建 ( 构 )筑物的防雷等级分类,应符合以
6、下要求: 1) 一 级 防雷的建筑物 具 有 特 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科研、教学建筑,档案馆, 大型博展馆,特大型和大型的铁路旅客站,国际性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 建筑,电视塔等。 国 家 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防雷 高 度 超过 100米的建筑物。 凡 建 筑物中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屋。 2) 二 级 防雷的建筑物 重 要 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博展、交通、通 讯、广播等建筑,以及大型商店、影剧院等。 省 级 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 九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 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省 级 及以上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建筑防雷 存 放 与生产制造易燃、易爆物质的房屋。 3) 三 级 防雷建筑物 当 年 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次时,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在 建 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 20m的建筑物。 高 度 15m及以上的构筑物,在雷电活动较弱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 15d)其高度可为 20m及以上。 历 史 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 雷击频繁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