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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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鼓楼区2016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二一六年三月目 录前 言 .1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1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2三、重点防范期 .2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8附表:1、福州市鼓楼区地质灾害点一览表(3 张)2、福州市鼓楼区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表(12 张)3、福州市鼓楼区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表(2 张)附图:福州市鼓楼区 2016 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1前 言鼓楼区位于福州市城区西北部,为省会核心城区,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属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但人类工程活动强,台风暴雨多,局部区段仍存在引发滑坡、崩塌的可能

2、,其突发性强,危 险性、危害性大。为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维护鼓楼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1 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本防治方案。本方案经鼓楼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一)地质灾害现状根据鼓楼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应急调查资料,目前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有 12 处,其中滑坡 5 处、崩塌 6 处,不 稳定斜坡 1 处;规模等级为小型,重要点 4 处,较重要点 5 处,一

3、般点 3 处。在区域空间上主要分布于乌山、屏山、科蹄山、文笔山和五凤山等点状花岗岩残丘受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影响的斜坡坡脚地带。2015 年我区年降雨量偏多,第 13 号台风“苏迪罗” 和第 21 号台风“杜鹃”对我区产生一定影响,在华大街道屏东社区龙峰里山头角、龙峰新村以及乌山风貌区发生两处滑坡与一处崩塌,由于全区上下周密的防灾部署,没有出现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1、2016 年降雨趋势分析根据福州市气象局提供的福州市气候公报 2015,预计 2016 年 34月总雨量略多,其中 3 月多 12 成,4 月多 02 成。56 月总雨量偏多,其中 5 月多 02

4、成,6 月偏多 46 成;沿江和低洼地带可能有洪涝灾害。279 月总雨量偏少,我区可能出现小到中等程度的气象干旱。预计全年登陆或影响我区的台风有 45 个,数量略少,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我区。2、本年度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重要灾害点预测根据 2016 年全区气候预测情况、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及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现状, 综合预测 2016 年我区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重要地质灾害点如下:(1)可能发生的区域较发育区:共分为 4 个亚区,分别为安泰街道乌山、乌塔社区亚区、屏山亚区、五 凤街道亚区和洪山镇亚区,总面积约 11.5km2,约占全区面积的33%。低发育区:共分为 1 个亚区,即除

5、较易发区以外的其余地区;面积22.2km2,占全区总面积的 67%。(2)重要灾害点预测根据鼓楼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资料,结合辖区地质灾害现状及发育特征,预测 2016 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辖区主要地质灾害点 12 处,综合考虑其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危险性及稳定性等因素,这 12 处地质灾害点均作为 2016 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防范,详见附表 1(福州市鼓楼区主要地质灾害点一览表)。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根据 2016 年地质灾害预测,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对于房前屋后滑坡、崩塌,主要是威胁 人工边坡前缘范围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公路等线性工程滑坡、崩塌,是威胁该

6、路段车辆通行及人员安全。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见附表 1(福州市鼓楼区主要地质灾害点一览表)。三、重点防范期2016 年地质灾害的防治期为汛期(即 4 月 1 日10 月 31 日),其中56 月总雨量偏多,710 月份台风暴雨时段是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求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3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组织管理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员伤亡,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鼓楼区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鼓楼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总指挥:翁华锋(鼓楼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指挥:程文海(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局长)、

7、翁长兴(鼓楼区安监局局长)、许信 证(鼓楼区建设局局长)。成员:各有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和各街镇主要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由余圣熙任主任,宋钢 、郑勇坚任副主任。指挥部组成情况见表 1。表 1 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结构表总 指 挥 鼓楼区委常委、区政府党 组成员副总指挥 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区政府办 财政局 发改局经信局 教育局 民政局商务局 卫计局 园林局公安分局 广播电视局 十街镇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 以人为本 ”、以 对

8、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街镇和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区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的力量,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围,防治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4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批准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积极组织救灾工作,督促国土等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灾害隐患。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应会同区建设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密切配

9、合,制定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 时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调查,划定重点防控区,提出防灾措施和建议,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对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区建设局要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工程建设、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

10、坏的公路设施,保障交通运输线的畅通,并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治理工作。区教育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好学校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工作,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师生避险转移工作。区广电局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防灾工作部署、灾害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等。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街镇及各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

11、能发生险情的, 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民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 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报告。(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1、汛前检查5(1)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区、街道(镇)、社区等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是否完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2)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会同建设、教育等部门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当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时,可能酿成大量新的地质灾害危险

12、地段,应加强对 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明确危险点监测责任人和观测点布置,合理选择观测、记录、 汇交整理等。健全防灾预报制度,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的危险点,应及时组织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2、汛期检查进入汛期,各街镇、国土、建 设、安监等部门及社区应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所确定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加强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转移财产等或采取临时支护处理措施等,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报告,区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接到险情报告后,及时组织专家赴现场调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

13、变形发展趋势,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3、汛后复查汛期过后,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应认真检查辖区内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或者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四)灾情预报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应以防治方案为基础,结合地质灾害点监测或调查的结果、气象预报资料及时做出灾情预报。在因逐级上报可能延误抢险避险时机的紧急情况下的临灾预报,可由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基层组织先行发布预报,并同时上报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 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依据福建省地质6灾害临灾预报

14、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五)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1、已做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强监测。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2、已发出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 3-4 级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 监测密度外,还应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区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工作准备。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 5 级时,应实行 24 小

15、时监测,还应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加强监测、巡 查。各街镇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4、区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救物资;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 时、 转移有序。(六)灾情报告制度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 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灾情、险情等级划分标准见表 2。1、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市国土 资源局鼓楼分局应小时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速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

16、厅。在处 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2、发生中、小型地 质灾害,市国土 资源局鼓楼分局应小时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速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3、对于发现的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 500 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 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接到报告后,要在 27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表 2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标准表灾 情 险 情级别 因灾死亡和 失踪人数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其 他受地灾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

17、损失特大型30(含)以上1000 万元(含)以上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00 人(含)以上亿元(含)以上大型10 人(含)以上、30 人以下500 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于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500 人(含)以上 1000 人以下5000 万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 3 人(含)以上、10 人以下100 万元(含)以上 500 万元以下100 人(含)以上 500 人以下5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以下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 3 人以

18、下100 万元以下 100 人以下500 万元以下(七)防治措施结合鼓楼区地质灾害规模、危险性、危害程度、稳定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清除辖区地质灾害点及其隐患点(参见附表 1 和附表 2 有关防治建议的内容)。项目用地红线外扩 50 米范围内存在坡度大于 20 度的斜坡边坡、常年有水的河岸溪岸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八)防治方案的实施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区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具体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9、制度8(1)地质 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2)地质 灾害 险情巡查制度(3)地质 灾害 监测制度(4)地质 灾害灾情 预报制度(5)地质 灾害灾情 报告制度(6)地质 灾害防治 值班制度3、加强监督,加大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切 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4、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分级列入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

20、,按照“谁引发、 谁治理” 的原则 由责任单 位承担。5、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通 过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挂 历、防治知 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区、街镇、社区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机关干部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意识,形成各级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局面,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之前,各自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 谁就是责任人。威胁公路、水利等设施的地质灾害点应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在主汛期增加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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