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l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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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录 l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以下简称“名录” )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人

2、民币;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40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2年盈利。注:1、营运资本和企业净资产按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2、近三年度财务信息以申请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且还需提供最新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 ,主要提供(不限于)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5年内,成功完成新建或改扩建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累计5km以上(含5km) 。注:

3、1、 业绩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有明确的交工日期,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2、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 交工验收证书或地级市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 项目描述应根据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

4、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5、每一项目均应如实填写业主单及联系联系电话,招标人有权随时核查。若经核实所填报业绩为虚假业绩,除做废标处理外,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且全省通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 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和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

5、为 D 级。(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 B 级对待;对于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 C 级或 D 级的企业,初次进入我省信用等级按全国等级对待。如在广东省有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的,则按照广东省信用等级对待。)(5)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申请文件时有效)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上表中近三年指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3、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实填报并附证明资料

6、(如果有)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果被证实有故意隐瞒等情况且影响其投标资格的,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4、信用等级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具体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或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121.33.200.110/) 可查询。5、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7、资格要求项目经理 1个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项目 6 年和担任项目经理 2 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含临时二级)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岁。项目总工 1个路桥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至少10年工作经验,至少 8年从事类似项目和主管技术工作 5年以上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岁。注:1、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 投标人应按要求分别填写本表

8、所列人员的资历并按要求附相应的复印件。3、 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4、 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非申请人证明)。5、 投标人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近 6 个月的(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 参加社

9、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6、 工作经验时间以本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起计。7、 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质检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从事类似项目施工经验。道路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从事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类似项目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具有 3年类似项目

10、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要求,申请人中标后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1 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其他人员资料,只需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但如投标人中标,则要求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六资格审查资料(六)(七)格式提供基本情况与证明资料。自有人员数量不得低于 50%。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1 振动压路机 18T 台 12 装载机 2m 台 13 挖掘机 1.0m 台 14 载重汽车 15t 以上 15 发

11、电机组 250KW 组 16 全站仪 台 1注 :1、 投标时仅需填列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等设备清单,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承诺安排相应设备数量。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将据此清单核查进场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必须有效标定。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机械设备,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提出费用索赔。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12、、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13、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 己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

14、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 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f.投标人

15、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

16、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2.1.2 资格评审 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

17、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申请人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10)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

18、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投标的;独立提出投标申请的,申请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投标的;(11)在投标过程中申请人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评审和认定;(12)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符合本章正文第 3.3 款规定。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评标价:1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9、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固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20、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两 位小数2.2.4 评标价得 分95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0偏差率100 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 偏差率100 1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3.1.2增加3.1.2、3.1.3、3.1.4款,内容如下: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

21、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2、。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

23、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9增加3.9款,内容如下:3.9 定标原则3.9.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24、,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1)被广东省 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选(对于信用等级为AA、A 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B 级对待) ;(2)以投标人企业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其名次。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25、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6、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

27、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 第二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 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

28、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按 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

29、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日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

30、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 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

31、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技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

32、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宣;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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