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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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法医学专业( 五年制)本科培养计划本专业属于医学学科门类中的二级类(法医学类)本专业代码:一、专业培养目标及业务培养要求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态度、有较强的法制意识、毕业后在上级法医师的指导下,从事法医学检案实践的、合格的初级法医师,保证他们有适当的基础能够进行终身学习和在法医学某一学科领域内进一步深造。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从事法医实践工作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毕业后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的态度、知识和技能:态 度 目 标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愿为法医学科学事业发展贡献力量。2.意识到检案

2、工作中细致案情调查的重要性,并积极收集多方面资料,调查取证,使检案工作客观公正。3.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充分掌握公平有效分配和合理使用有限资源的原则,取得最佳的工作效益。4.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充分认识到不断自我完善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性。5.树立正确的医学伦理观念,尊重个人信仰,尊重每一个人,理解其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6.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超出自己的业务能力而不能有效安全完成的案件,主动寻求其他法医师的帮助。7.始终将维护法制和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8.具有创新精神和敢于怀疑、敢于分析批判的精神,具有为新知识产生、新技能的发现做出贡献的意识。9.尊重同仁,增强团队意识。1

3、0.树立依法办案的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受害人和自身的权益。知 识 目 标1.基本掌握生物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关知识和方法,并能够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法医学实践。2.掌握生命各阶段人体的正常结构、功能和心理状态。3.掌握人体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包括精神疾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4.了解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5.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6.掌握现场勘察、取证的原则和基本知识。7.掌握死亡原因、方式、死亡时间推断及损伤关系的法医学基本知识。8.掌握毒物的中毒机理、病理变化的基

4、本知识。9.掌握法医物证鉴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10.掌握活体损伤检验与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和方法。11.掌握常见毒物定性、定量分析的基本知识和方法。212.掌握法医学检案中自我保护原则。技 能 目 标1.具有正确受理案件及规范书写法医学鉴定书的能力。2.具备系统尸体解剖、常规物证检验、活体损伤检验的能力。3.初步具备处理突发公共灾害事件的基本能力。4.具有法医现场勘察及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5.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流能力。6.具有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和技术进行自主学习与研究的能力。7.具有与同仁、被鉴定人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和调动其合作的能力。8.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应用语言的能力。二、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三、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四、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为五年,实行弹性学制。五、授予学位医学学士六、课程设置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均按学科群划分。(一) 必修课程及环节第一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教育学科群AB1101 邓小平理论概论 4.0 学分 (70 学时)AB1102 毛泽东思想概论 2.0 学分 (36 学时)AB1103 思想道德修养 3.0 学分 (51 学时)AB110

6、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0 学分 (36 学时)AB1105 法律基础 2.0 学分 (34 学时)AB1106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0 学分 (54 学时)AB1107 医学伦理学 2.0 学分 (36 学时)军事理论 1.0 学分 (16 学时)AB1108 军事训练 2.0 学分 (2 周)AB1109 入学教育 1.0 学分 (1 周)AB1110 毕业教育 1.0 学分 (1 周)AB1111 毕业考试 1.0 学分 (1 周)第二类:公共基础学科群BB1101 微积分(四) 3.5 学分 (56 学时)BB1102 大学物理 6.0 学分 (96 学时)BB1103

7、基础化学(二) 5.5 学分 (88 学时)BB1104 有机化学 6.0 学分 (96 学时)BB1105 细胞生物学 3.0 学分 (60 学时)3BB1106 大学英语(一) 3.5 学分 (56 学时)BB1107 大学英语(二) 3.5 学分 (56 学时)BB1108 大学英语(三) 3.5 学分 (56 学时)BB1109 大学英语(四) 3.5 学分 (56 学时)BB1110 医学英语基础 2.0 学分 (36 学时)BB1111 医学拉丁语 1.0 学分 (18 学时)BB1114 大学计算机基础 2.0 学分 (32 学时)BB1115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3.5 学分

8、(56 学时)BB1116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2.0 学分 (32 学时)第三类:医学基础学科群CB1101 系统解剖学 5.0 学分 (92 学时)CB1102 局部解剖学 4.0 学分 (74 学时)CB1103 组织学与胚胎学 4.5 学分 (80 学时)CB1104 生理学 5.0 学分 (96 学时)CB1105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7.0 学分 (126 学时)CB1116 病原生物学 7.0 学分 (126 学时)CB1107 医学免疫学 2.5 学分 (44 学时)CB1109 病理学 5.5 学分 (100 学时)CB1110 病理生理学 3.0 学分 (52 学时)C

9、B1111 药理学 4.5 学分 (84 学时)CB1112 医学遗传学 1.5 学分 (30 学时)CB1113 机能实验(1) 1.5 学分 (28 学时)CB1114 机能实验(2) 3.5 学分 (64 学时)第四类:专业基础学科群DB1101 预防医学 4.0 学分 (72 学时)DB1102 医学心理学 1.5 学分 (27 学时)DB1103 物理诊断学 4.5 学分 (80 学时)DB1104 实验诊断学 2.0 学分 (41 学时)DB1105 医学影像学 4.0 学分 (36 学时,见习 2周)DB1106 手术学 2.0 学分 (36 学时)DB1107 医学导论 1.5

10、 学分 (27 学时)DB1108 循证医学 1.5 学分 (27 学时)EB1101 内科学 13.5 学分 (100 学时,见习 2周,实习 6 周)EB1102 外科学 13.5 学分 (100 学时,见习 2周,实习 6 周)EB1103 妇产科学 8.0 学分 (40 学时,见习 2周,实习 4 周)EB1104 儿科学 6.0 学分 (40 学时,见习 2周,实习 2 周)EB1105 眼科学 5.0 学分 (20 学时,见习 24周,实习 2 周)EB1106 耳鼻咽喉科学 5.0 学分 (20 学时,见习 2周,实习 2 周)EB1107 皮肤性病学 3.0 学分 (20 学时

11、,见习 2周)EB1108 传染病学 3.5 学分 (27 学时,见习 2周)EB1109 神经及精神病学 5.5 学分 (27 学时,见习 2周,实习 2 周)EB1110 中医学 3.0 学分 (54 学时,含针灸学 9 学时)EB1111 核医学 1.5 学分 (27 学时)第五类: 专业学科群EB7001 法医病理学 7.0 学分 (120 学时)EB7002 法医物证学 7.0 学分 (120 学时)EB7003 临床法医学 4.5 学分 (80 学时)EB7004 法医毒理学 2.5 学分 (45 学时)EB7005 法医毒物分析 2.5 学分 (45 学时)EB7006 法医精神

12、病学 2.5 学分 (45 学时)EB7007 刑事科学技术 2.0 学分 (36 学时)EB7008 法医法学 1.0 学分 (18 学时)EB7009 公务员知识 1.0 学分 (18 学时)EB70101 毕业实习 16.0 学分 (16 周)第六类:体育学科群FB1101 体育(一) 2.0 学分 (32 学时)FB1102 体育(二) 2.0 学分 (32 学时)(二)选修课程(参见“同济医学院选修课程一览表” )七、学分分配 法医学专业应修满 297.5 学分,其中必修课程 200.5 学分,选修课程 32.0 学分,见习、毕业实习、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必修环节 65.0 学分(6

13、5 周) 。法医学专业总学时 3931 学时,其中必修课程理论教学 2398 学时、实践教学 933 学时、课外 204 学时,选修课程为 396 学时(课外 10 学分未计算在内) 。各学科群应修学分和学时分配为:总计 必修课 建议选修学分学 科 群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比 例( %) 小计比例(%)第一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人文教育学科群 333 24.0(5) 9.1第二类:公共基础学科群1307 82.5794 48.5 18.310.0 31.3第三类:医学基础学科群 2488 197.0 994 54.5 20.5 8.0 25.05第四类:专业基础学科群 821 88.5

14、(44) 33.3第五类:专业学科群 527 46.0(16) 17.3第六类:体育学科群 136 8.0 64 4.0 1.5 4.0 12.5课 外 - 10.0 - - - 10.0 31.2合 计 3931 297.5 3533 265.5(65) 100.0 32.0 100.0八、课外获取学分形式及奖励学分序号 项 目 要 求 学分第 1 学年暑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达 2 周以上,提交调查报告及单位证明,经专家评审合格者 2.01* 社会实践活动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者,集体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者 3.02* 早期接触临床的教育 第 2 学年暑假参

15、加 2 周医疗单位的护理工作,提交实践总结及单位证明,经考核合格者 2.03* 早期接触专业 要求每位学生参加 3 例尸体解剖,写出尸检报告者 2.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其它外语同级别考试 )优秀者 2.04 外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其它外语同级别考试 )通过者 4.05 第二外语 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相当于英语四级 )通过者 4.0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证书者 2.0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者 3.06 计算机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以上证书者 4.0获一等奖 3.0获二等奖 2.0院 级获三等奖 1.0获一等奖 5.0获二等奖 4.0校 级获三等奖 3.0获一等奖 8.0获二等

16、奖 7.0省 级获三等奖 6.0获一等奖 10.0获二等奖 9.07竞赛或大型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全 国获三等奖 8.0第一作者 6.0第二作者 5.0全国刊物第三作者 4.0第一作者 4.08 论文发表省级刊物 第二作者 3.06第三作者 2.09 课外科研 提交相应的论文或报告等,经专家评审认可者 2.010 汽车驾驶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1.05.0说明:1.“*”表示每位学生必须完成的项目;2. 各 级 运 动 会 获 第 一 三 名 者 与 一 等 奖 等 同 ; 获 第 四 五 名 与 二 等 奖 等 同 ; 获 第 六 八 名 与 三 等 奖 等 同 ;3. 集体项目竞赛获奖者相应

17、的降一等级计算奖励学分;4.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按照最高级别奖励学分记载;5. 若课外奖励学分超过 15 学分,仅按 15 学分抵选修总学分。九、毕业及学位授予本专业学生凡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 297.5 学分,其中必修 265.5 学分,选修 32.0 学分。经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考核,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学士学位证书。辅修本专业或申请第二学位合格者分别颁发辅修该专业证明书或授予双学位。十、说明各门课程应精选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加

18、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加强早期接触临床,注重基础与临床的渗透,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增强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文、理知识,提高心理素质,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和知识面,注重人际交流,增强社会适应性,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在课程改革中,要注重形态学科课程应以减少讲授、增加实验为主;机能学科课程应削减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实验,提高动手能力;临床课程应减少理论讲授,增加床边教学,专业课程增加案例教学,加强检案能力培养,以适应国内外法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1.教学内容分课内和课外教学,课内教学形式包括大课、小课(讨论课、案例教学等)、实验课、见习、实习等;课外教学

19、是指学生通过课外自主学习、社会实践等形式学习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不包括学生复习)。2.军事教育:在集中军训期间,安排 16 学时的军事理论。3.外语教学:公共外语采用分级教学,要求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专业外语教学除开设医学英语基础课程外,各门课程应安排 10%的学时进行专业外语教学,平均每学时应至少介绍和反复应用 10 个常用专业外语词汇。每学期至少有 12 门课程使用外文教材,采用外语教学。4.科研能力训练:科研能力训练贯穿在各个教学环节,在第 16 学期教学阶段,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参加课外科研活动;结合假期社会实践,进行科研训练;还应结合假期社会实践开展科研性质的社会调查研究等。5.开设医学导论 ,结合课程的学习,假期安排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护理的实践活动。6.按选课的有关规定,选课可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学年或跨学期选课。77.临床实习:第七、八学期安排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8.毕业实习:第十学期安排毕业实习。9.选修课程的开设是为了加强学生个性培养,拓宽知识面,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进程自由选择,除体育选修课程外,其他群类的划分和建议选修课程仅供学生选课时参考。10.课外学分除学生应完成的项目外,前九学期尚未修满者,第十学期可用选修课程学分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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