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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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为上海市气象局对特定范围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引。二、事项名称和代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证签发,代码: 1132三、办理依据1、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2、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批时,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3、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 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气象局负责上海市特定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

2、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行政许可工作,核发上海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二)审批内容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防雷装置部分)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的要求,是否可以交付施工。(三)法律效力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交付施工。(四)审批对象1.建设单位申请特定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2.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应当在施工前经过设计审核:(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3)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3、的场所;(4)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有效;2.提交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请人提交材料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许可。六、审批数量本审批事项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为正式件。(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总体(扩初)设计文件审核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备注31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总体(或扩初)设计审核申请表(回执) 原件 2 纸质 加

4、盖公章2总体(扩初)设计文本 原件 1 纸质含相关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器材表及防雷计算书3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1 纸质4项目立项批文或由发改委批复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公章5总体规划平面图 原件 1 纸质 蓝图6项目地形图及地质勘察报告(特定项目) ;复印件 1 纸质 用于需做雷击风险值计算的项目7项目中包含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1 纸质用于需做雷击风险值计算的易燃易爆项目,说明易燃易爆物品的等级,数量等设计参数。注: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将原件退回。2、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序号提交材

5、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要求1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施工图审核申请表(回执) 原件 2 纸质 加盖公章2 建委项目批复 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公章3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 纸质 扩初(总体)阶段4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1 纸质 专业防雷工程提供5专业防雷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原件 1 纸质雷击风险高,且没有标准规范,需要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提供6防雷装置施工图(电气部分) 原件 1 纸质包括:防雷设计(施工)说明;建筑物顶层(或屋面)防雷平面图(避雷针需注明保护范围) ;防雷接地平面图;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联结图;低压配电系统图、弱

6、电系统图;低压电源系统电涌保护器设置分布图;主要器件表;防雷分类、雷电防护等级、接闪器保护范围等计算书。注: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将原件退回。(三)申请文书名称5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总体(或扩初)设计审核申请表(回执)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施工图审核申请表(回执)八、审批期限1.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上海市气象局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颁发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九、审批证件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要求对有关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予以公示、说明、解释;2.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3.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获得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4.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要求在法定期限内获得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的,要求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获得决定;6.要求颁发符合法律形式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书;7.要求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理由;8.对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行为具有陈述、申辩、监督、举报的权利;9.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享有申请行政复议

8、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提供真实、合法的全部申请材料; 2、如实陈述所提供的与许可相关的情况的有关材料(如有需要) ;3、配合行政许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窗口接收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接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2号楼1楼区县局窗口(二)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星期五 上午9:0011:30十三、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2号楼1楼(二)电话咨询(021)54896367(三)网上咨询http:/(四)电子邮件咨询E

9、-mail:(五)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邮政编码:200030十四、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2号楼1楼(二)电话投诉(021)54241226(三)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7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3号楼1114室邮政编码:200030十五、办理方式(一)新办1.一般程序(1)业务描述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进行审核;2)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3)防雷装置

10、设计文件符合要求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2)适用情形以下类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审核:(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三)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四)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2.当场决定本审批项无当场决定。3.并联审批(1)业务描述按照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作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并联审批环节,由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并联审批受理。市属建

11、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由上海市气象局受理并审批;区属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由所在区县气象局受理后,由区县气象局审批。(2)适用情形以下类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审核:(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三)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四)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二)依申请变更防雷装置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需要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提交申请材料见上表。(三)延续该审批项无延续。(四)补证申请人遗失上海市气象局防雷装

12、置设计审核意见书的,需向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交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办理意见书补办。(五)依申请撤销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的,上海市气象局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许可证书。(九)告知承诺按照上海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部门简易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样本附后。十六、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上公开审批结果。9附 录 1办事流程示意图总 体 ( 扩 初 )审 核 申 请审 核 申 请 材 料申 请 材 料审 核 结 果正 式 受 理 , 发 放 受 理 通 知 书材 料 符合 要 求需

13、要补 正 材 料总 体 ( 扩 初 )设 计 文 件 审 核材 料 补 正 后 符 合 要 求审 核 结 果制 作 审 核 意 见 书合 格不 合 格修 改 结 果整 改 合 格修 改 后 仍不 合 格发 放 办 结 通 知 书领 取 审 核 意 见 书所 需 材 料 :1、 上 海 市 建 设 项 目 防 雷 总 体 ( 或 扩 初 ) 设 计 审 核 申 请 表 ;2、 总 体 设 计 文 件 (含 相 关 设 计 说 明 、 设 计 图 纸 、 主 要 器 材 表 及 防 雷 计 算 书 );3、 设 计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资 质 证 和 资 格 证 书 ;4、 项 目 立 项 批

14、 文 或 由 发 改 委 批 复 的 上 海 市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意 见 表 ;5、 规 划 总 平 面 图 ( 蓝 图 ) ;6、 项 目 地 形 图 及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 特 定 项 目 ) ;7、 项 目 中 包 含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所 需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发 出 补 正 材 料 通 知 书通 知 修 改 设 计符 合 不 予受 理 情 形 发 放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不 予 批 准总体(扩初)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施 工 图审 核 申 请审 核 申 请 材 料申 请 材 料审 核 结 果正 式 受 理 , 发 放 受 理

15、通 知 书材 料 符合 要 求需 要补 正 材 料施 工 图设 计 文 件 审 核材 料 补 正 后 符 合 要 求审 核 结 果制 作 审 核 意 见 书合 格不 合 格修 改 结 果整 改 合 格修 改 后 仍不 合 格发 放 办 结 通 知 书领 取 审 核 意 见 书所 需 材 料 :1、 上 海 市 建 设 项 目 防 雷 施 工 图 审 核 申 请 表 ;2、 建 委 项 目 批 复 ;3、 上 海 市 建 设 项 目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意 见 书 ;4、 设 计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资 质 证 和 资 格 证 书 ;5、 专 业 防 雷 机 构 出 具 的 有 关 技 术 评 价 意 见 ;6、 防 雷 装 置 施 工 图 。发 出 补 正 材 料 通 知 书通 知 修 改 设 计符 合 不 予受 理 情 形 发 放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不 予 批 准施工图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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