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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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定(试行) 2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范围与分类第三章 选址与建设第四章 装备配置第五章 人员配备第六章 执勤管理第七章 附 则 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石化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石化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指南(GB/T29178)、 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SY/T6670)、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

2、2)、 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石化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石化企业是指石油化工企业,即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以下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石化企业建设、管理、使用的,主要从事本单位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站是为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工作执勤、学习生活的场所,是保护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的设施,应当与企业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建设、验收、使用。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石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4 装卸、储运石油化工产品的

3、港口经营人专职消防队建设适用本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规定了专职消防队总则、范围与分类、选址与建设、装备配置、人员配备、执勤管理。第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按照依法建队、科学建队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机制。第七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二章 范围与分类第一节 范 围第八条 下列石化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一)生产、储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石化企业;(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石油库设计规范(

4、GB50074)等规范标准应建立消防站的其他石化企业;(三)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 港口消防站布局与建设标准(试行) (88)交公安字 170 号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等规定应建立消防站的装卸、储运石油化工 5 产品的港口经营人。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主要任务:(一)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和业务训练大纲的要求,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二)对本单位的重点保卫部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进行实地演练;(三)做好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强化纪律观念,养成良好的作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四)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对本单位可能发生泄漏、起火、

5、爆炸等危险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护,一旦发现火灾等灾害事故立即施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当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外出灭火调令时,迅速出动,听从火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五)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并负责训练本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六)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汇报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并向本单位领导或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任务。第二节 分 类第十条 大中型石化企业应设消防站。消防站的建设类别按照表 1进行分类。 6 表 1 福建省石化企业消防站建设分类表消防站类别单位类型 特勤专职消防站 一级专职

6、消防站 二级专职消防站生产、储运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化企业生产、储运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为主的大型石化企业生产、储运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为主的中型石化企业生产、储运丙类危险品的石化企业生产、储运丙类危险品为主的大型石化企业生产、储运丙类危险品为主的中型石化企业. 石油化学危险品码头及其库区集中区装卸、储运石油化工产品的港口经营人 5 万吨以上石油、化学危险品码头、大型货、油轮锚泊集中水域5 万吨以下石油、化学危险品码头等大中型港口的码头区备注:1、表中大中型石化企业划型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见表 2)。消防站类别 参照石油天然气

7、工程设计防火 规范(GB50183)消防站类别进行确定。其中,表 1 中的特勤一级二级专职 消防站分别对应该规范中加强 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2、表中装卸、储运石油化工产品的港口经营人消防站类别按照港口消防站布局与建设标准(试行)(88)交公安字 170 号 确定。5 万吨以上石油、化学危 险品码头、大型货、油轮锚泊集中水域应建的水上甲级消防站对应表 1 的一级消防站;5 万吨以下石油、化学危 险品码头 和易燃可燃货物等大中型港口的码头区应建的水上乙级消防站对应表 1 的二级消防站。表 2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节选)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大型 中型从业人员(X)

8、 人 X1000 300X1000工业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仓储业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第十一条 专职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 内能达到责任区边缘或最大行车距离不超过 3km为原则确定。当超出此范围时,应增设专职消防站。保护对象为覆土油罐的,可延长至 10min。 7 第十二条 当需要设置 2 个以上专职消防站时,生产、储运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

9、企业至少应设置 1 个特勤专职消防站且特勤专职消防站比例不得低于 20%;生产、储运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中型石化企业和生产、储运丙类危险品的大型石化企业至少应设置 1 个一级专职消防站且一级专职消防站比例不得低于 20%。第十三条 生产、储运丙类危险品的中型石化企业,距所在地区的公共消防站的车程不超过 5min时,且公共消防站配备的车辆、灭火剂储量及特性符合企业的消防要求,可不单独设置专职消防站。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根据建设规模可分为支队、大队、中队三级。(一)单独设置或专职消防支(大)队下属的专职消防队称为专职消防中队;(二)设置 2 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 50 人以上 100人

10、以下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大队;(三)设置 2 个以上专职消防大队或者 5 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支队。第三章 选址与建设第一节 选 址 8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站与油气站场的甲、乙类储罐区的距离应大于 200m;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的距离应大于 100m;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站宜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及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第十七条 专职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道路,从车库大门墙基至城镇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特勤专职消防站不应小于 30m,一、二级专职消防站不应小于 15m。第二节 建 设第十八条 专职消防站的建设应有利于工作执勤、学习训练、方便生

11、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站一般由车库、通信室、办公室、执勤宿舍、药剂库、器材库、培训学习室、训练场等必要的训练、生活设施组成,其他场室可与企业共用,场室的具体要求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第二十条 专职消防站的执勤宿舍宜设置于三层以下。第二十一条 专职消防站通信室应设置可受理不少于 2处同时报警的专用录音接警系统,实行 24 小时值班。第二十二条 专职消防站可设置气瓶充气室和器材维修室等场室。有条件的专职消防站可独立设置精密仪器储存室。第二十三条 专职消防站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附设在其它建筑物中的,应采用耐火 9 极限不低于 2

12、.00 h 的隔墙和不低于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有独立的功能分区。第二十四条 专职消防站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相关场 室 应 设 置 应 急 照 明 ,照 度 标 准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标 准规 定 。第二十五条 专职消防站内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净宽,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 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 2.0m,楼梯不应小于 1.4m。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楼梯踏步高度宜为 150mm160mm,宽度宜为280mm300mm,两侧应设扶手,楼梯倾角不应大于 30。第二十六条 专职消防站尚宜设置向消防车快速灌装泡沫液的设施,并宜

13、配置泡沫液运输车,车上应配备向消防车输送泡沫液的设施。第二十七条 消防车库(一)消防车库应保证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执勤训练的需要;(二)消防车库宜设修理间及检修地沟。修理间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不宜靠近通信室;(三)消防车库应有车辆充气、充电和废气排除的设施;(四)消防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行设计。库内(外)应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消火栓; 10 (五)消防车位数应达到表 3 的要求。表 3 车位数专职消防队类别 特勤专职消防站 一级专职消防站 二级专职消防站车位数(个) 9 6 4备注:本表消防车位数均含 1 个备用车位。第四章 装备配置第一节 防

14、护装备第二十八条 专职消防员防护装备包括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防护装备配备不应低于表 4 的规定。防护装备应符合防火、防爆和防静电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表 4 专职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表配备数量 备份数量类别序号 名称,单 位 特勤专职消防站一级专职消防站二级专职消防站特勤专职消防站一级专职消防站二级专职消防站1 消防头盔,顶/人 2 2 2 2:1 4:1 4:12 消防手套,付/人 4 4 4 1:1 1:1 1:13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套/人 2 2 2 1:1 1:1 1:14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双/人 2 2 2 1:1 1:1 1:15 消防安全腰带,根/人 1 1 1 4:1 4:1 4:16 消防护目镜,个/ 人 1 1 1 4:1 4:1 4:17 灭火防护头套,个/人 2 2 2 4:1 4:1 4:18 消防腰斧,把/人 1 1 1 5:1 5:1 5:19 轻型安全绳,根/ 人 1 1 1 4:1 4:1 4:1基本防护装备基本防护装备10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具/人 1 1 1 4:1 5: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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