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口腔科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GSLS-2018212 采购单位: 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六月-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 . - 3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 - 6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6 - 供应商须知 . - 11 - 1 总则 . - 11 - 2 招标采购文件 . - 16 - 3 招标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 - 16 - 4 招标相关事项 . - 21 - 5 开标 . - 25 - 6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 - 26 - 7 定标 .
2、- 34 - 8 成交及合同签订 . - 37 - 9 履约保证金 . - 38 - 10 终止采购 . - 38 - 11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 询 . - 39 - 12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39 - 13 其他说明 . - 39 - 第三章 招标内容 . - 4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 59 - 第五章 招标响应性文件格式 . - 64 - 一、投标函 . - 64 - 二、开标一览表 . - 65 -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 - 66 -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电汇或支票) . - 67 -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68 -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 - 69 -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 - 70 - 八、供应商资格声明 . - 71 - - 2 -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73 -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 . - 74 - 十一、优惠条件承诺书 . - 75 - 十二、培训计划承诺书(若有) . - 76 - 十三、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 - 77 -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78 -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 . - 79 - 十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80 - 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 - 83 - 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若有) . - 83 - 十九、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 - 84 - 二十、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 - 84 - 二十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 - 85 - 二十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 86 - 二十三、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 - 86 - 二十四、招标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及密封袋封面格式 . - 86 - 特别提示: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交易程序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查看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同时 预祝各投标单位成交。 - 3 - 第一章 招标 采购公告 华池县中医医院整体
5、搬迁改造项目 口腔科设备 及装修采购项目 招标 公告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华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口腔科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 GSLS-2018212 二、采购内容: 牙科治疗机 、 种植机 、 口腔数字胶片扫描仪 、 X光机 等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进口已论证) 项目预算金额: 74.29 万元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详见招 标文件) 是否 PPP 项目: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及中华人
6、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2 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企 业为代理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6.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告之日起项目实施地或者投标企业注册所- 4 -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
7、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二维码无效); 7.投标企业 须提供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 2017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8、)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携带到开标现场以供查验。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7 月 4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 3 号楼 2单元 2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
9、 时间 : 2018 年 7 月 17 日 15: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 3号楼 2 单元 2 楼)。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 5 -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 14000.00 元)于 2018 年 7 月 13日 17: 00 之前汇入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 文件未响应。 ( 2)投
10、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持汇款凭证换取收据)。 账户名称: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账 户: 627627 410018 01005 8589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投标单位)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予无息退还。 b、未成交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 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
11、公司 联 系 人:王 富 联系电话: 0934-5121854 地址: 华池县城中街 1 号 2.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高 峰 联系电话: 18152273338 地址: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 3 号楼 2单元 2楼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8 日 - 6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称 内容规定 1.1.2 采购人 采购单位 : 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 华池县城中街 1号 联系人: 王 富 联系电话: 0934-5121854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
12、地址: 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 3 号楼 2 单元 2楼 联系电话: 18152273338 1.2.1 项目名称 华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口腔科设备及装修采购项目 1.2.2 项目编号 GSLS-2018212 1.2.3 采购内容 牙科治疗机 、 种 植机 、 口腔数字胶片扫描仪 、 X 光机等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2.4 资金 来源 财政资金 1.2.5 项目预算 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玖佰元整 ( 742900.00) 1.2.6 项目属性 货物 1.4 政府采购政策支 持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 2.财
13、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 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号)。 1.5.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2 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
14、人;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三证合一,需提供营- 7 - 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企业为代理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6.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告之日起项目实施地或者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二维码无效); 7.投标企业 须提供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17 年度依法缴纳社
15、会保 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
16、相关证明资料) ,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 :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携带到开标现场以供查验。 1.5.7 是否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 现场考察 或 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 - 8 - 时间: / 地点: / 说明: / 1.10.1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 1.10.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10.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 / 最高项数: / 3.2
17、.1 投标语言 中文 3.2.2 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3.3.2 招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在招标响应性文件里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包括有 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2.被招标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3.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安装费、运费、保修费、税费、装卸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4.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内的数量报价的总合计价。 5.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5
18、.1 招标响应性文 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3份, 电子版 1份 ( U 盘 /光盘,word格式文件全文及 word/Excel 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各一份 )。 特别提示:电子版招标响应性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招标响应性文件内容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2( B) 招标响应性文件所附证书、 签字 或 盖章 证件要求 / 3.6.1( A) 招标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封面格式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及 投标日期 。 注 : 格式 见第 五 章第 二十三 节 第三 条。 3.6.1( B) 招标响应性文件加密要求 / 3.6.2 招标响应性文 注明项
19、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投标日- 9 - 件 密封 袋封面格式 期 及 “在 2018 年 7 月 17 日 15: 00 分 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注 : 格式 见第 五 章第 二十三 节 第四 条。 3.6.3 开标一览表 密封格式 “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招标响应性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后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投标日期 及“在 2018 年 7月 17 日 15: 00 分 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注 : 格式 见第 五 章第 二十三 节 第一 条。 3.6.4 投标函 密封 格式 注明“投标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 投标日期 。 注
20、 : 格式 见第 五 章第 二十三 节 第二 条。 3.7.1 招标响应性文件递 交 截止 时间 2018 年 2018 年 7月 17 日 15: 00分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7.2( A) 招标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 1.递交地点: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详细地址: 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 3号楼 2单元2 楼 4.1.1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招标截止之日算起) 4.2.1 投标保证金 详见公告 4.2.3 投标保证金的退 付 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付证明中供应商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
21、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 处将全额无息自动退付,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按时退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4 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招标响应性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在招标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技术参数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招标,且开标前 24 小时之前未书面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6.供应商 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要求、招标报价、保修服务等签订合同); 7.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4.2.5 保证金递交账户 信息 详见公告 4.3.6 采购代理机构账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