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机关部)暨 省直机关第五届运动会登山 竞赛章程 一、 竞赛 时间 2018 年 5 月 18 日(如遇雨天另行通知)。 二、 竞赛 地点 南昌市梅岭 (从行政学院方向北山公路上,从湾里区南山公路下) 。 三、参赛单位和参赛人员资格 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运动员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 四、 竞赛 项目和分组 1、省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组,自 蛟桥镇前进村牌楼(梅岭山下 )出发 , 行至泰风山庄,赛程 3100 米。 2、厅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 50 岁以上),男、女乙组( 50 岁以下 );赛程同上。 3、处级及 处 以下干部职工组:男甲组( 45 岁以上),女甲组(
2、40 岁以上),男乙组( 45 岁以下),女乙组( 40 岁以下);自 蛟桥镇前进村牌楼(梅岭 山下 )出发 , 行至 原 省委梅岭招待所,赛程 5500 米。 五、参加办法 1、各单位 可 报领队、联系人各一名;厅局级 以上 领导干部组参加运动员人数不限;处级及 处 以下干部职工组 ( 男甲组 、 女甲组 、 男乙组 、 女乙组 ) 可 分别 报运动员 2 人。 2、厅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为 1967年 12 月 31 日 (含)前出生的选手,男、女乙组为 1968 年 1 月 1日 (含) 后出生的选手。 3、处级 及处 以下干部职工组:男甲组为 1972 年 12 月 31 日(含)
3、 前出生的选手,男乙组为 1973年 1 月 1日 (含) 后出生的选手,女甲组为 1977 年 12 月 31日 (含) 前出生的选手,女乙组为 1978 年 1 月 1 日 (含) 后出生的选手。 4、所有组别个人赛均只进行一个赛次。 5、以运动员徒步完成规定行程的时间作为 竞赛 成绩。 六、录取名次 和奖励 1、 厅级及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 组别分别录取前 40 名,处级及 处 以下干部职工各组别分别录取前 60 名 (其中一等奖 10 名、二等奖 20 名、三等奖 30 名 ),给予一定奖励。 2、 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 员 , 具体评选条件见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 七
4、、注意事项 1、各参赛单位需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 ,将(纸质、电子版)及身份证明材料(详见竞赛规程总则)于 5 月 9日前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系人:石学农,欧阳小文,联系电话: 88912859,电子邮箱: 。 1、 各 参赛 单位自行安排交通工具,保证行车安全。 3、本活动的解释权 归竞委 会。 4、 未尽事宜 , 另行通知。 登山 竞赛 运动员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单位及职务 参赛组别 会员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注:请于 5 月 9 日前将报名表交至竞委会办公室,报名需提供材料见 竞赛 规程总则 领 队: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