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涉及的基本内容序号 项目 数量(项)1 编写全宗卷之一:全宗介绍类 12 编写全宗卷之二:档案收集类 13 编写全宗卷之三:档案整理类 14 编写全宗卷之四:档案鉴定类 15 编写全宗卷之五:档案保管类 16 编写全宗卷之六:档案统计类 17 编写全宗卷之七:档案利用类 18 编写全宗卷之八:新技术应用类 19 编写迎检材料之一:组织管理(一) 110 编写迎检材料之一:组织管理(二) 111 编写迎检材料之一:组织管理(三) 112 编写迎检材料之一:组织管理(四) 113 编写迎检材料之二:基础业务 114 编写迎检材料之三:信息
2、化建设 115 编写迎检材料之四:开发利用 116 编研材料:大事记编写 117 组织机构沿革 118 档案借阅、档案数据统计等 5 种台账 5编号 服务内容 要求 数量 服务期 备注1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档案创三星级及档案整理见服务要求若干计划服务期限2017 年 7 月-10月(实际服务期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投标单位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项目现状充分了解。19 档案移交清册 120 干部任免文件 121 先进荣誉索引 122 全宗指南 123 档案测评申报材料 124 档案材料汇报 125 档案整理*(二)服务要求1.归档按照归档文件规则;2.必须达到市档案局三星级验收标准;3.
3、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场交底对所管理的区域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方案,交采购单位审定,并定期把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交采购单位审定;4.严格执行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原始台帐记录和各项质量、安全检查记录。三、其他说明(一)签订合同后,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验收通过后,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0%。(二)不可抗力(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突发性费用,协商解决。(三)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如因成交供应商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违反了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条例而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成交
4、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必须安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四)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档案管理,服务期限内考核不合格,或服务期内有责投诉满 3 起(含 3 起),采购单位有权重新进行采购。2.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扣发当月的相关费用:(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的;(2)服务合同进行转包的;(3)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无正当理由(书面)的。(五)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并提供合理证明,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