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一、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本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二、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三、本矿在技改井井口人员下井的通道及本矿领导办公室设置隐患公示整改管理牌板,安全管理负责对本矿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在隐患公示整改管理牌板内进行公告和提示。四、要对录入后的信息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安全管理要对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五、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本矿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各专业人员分工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