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根据 2015 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和认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认定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认定工作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部门联合审定,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产业导向原则。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围绕园艺、畜牧、水产、林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和水果、蔬菜、粮油、茶叶、食用菌、林竹、畜禽、水产、花卉(中药材、生物质利用)等特色优势产业,认真做好企业筛选推荐与认定工作。(三)区域平衡原则。根据各
2、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状况,适当降低经济欠发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申报、认定标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四)辐射带动原则。注重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对能直接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上下游全产业链形成、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4 -(五)突出重点原则。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领军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带动当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种子种苗、生物科技等科技含量高的成长型企业倾斜扶持。(六)精简高效原则。对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第七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只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合格的
3、保留资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对已上市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新申报企业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二、申报条件(一)组织形式。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年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类企业。(二)经营主业。企业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经营的农产品占总销售收入(交易额)的 70以上。(三)经营规模。企业上年固定资产、销售收入(交易额)达到规定标准(各行业具体申报标准详见附表 1) 。对农作物专业种子(种苗)企业要求上年固定资产达 1000 万元、销售收入达 2000 万元。(四)带动能力。企业在
4、本省内建立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对本省农户辐射带动面广;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以土地、资本、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为纽带,- 5 -通过订单合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建立较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有效地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五)质量品牌。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获得GAP、ISO、HACCP 等国际国内标准体系认证、出口产品注册、各级名牌(商标)认定,或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生产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企业纳入省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六)守法诚信。企业守法经
5、营,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近二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三、申报材料国家级龙头企业只需填报企业简介和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2) 。第七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八轮新申报企业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提交材料要求如下:(一)第七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提交监测申报材料1.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内容、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等情况,800 字) ;2.企业申报情况表(见附表 2) ;3. 真实、有效、规范的企业财务报表。(二)第八轮新申报企业提交认定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附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内- 6 -容、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
6、就、发展前景等情况,800 字);2.企业申报情况表(见附表 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真实、有效、规范的企业财务报表;5.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签订的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含完税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情况证明材料。另外,企业可附送科技创新、应用新技术、优秀品牌、 “三品一标” 、企业或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三)已上市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提交认定申报材料根据闽政办2011194 号文件精神,对已上市或省级上市后备并已完成股改、与券商签约,达到评审标准的企业可直
7、接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附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内容、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等情况,800 字)。2.企业申报情况表(见附表 2) ;3.真实、有效、规范的企业财务报表;4.企业与券商签约的合同复印件;- 7 -5.企业完成股改的相关证明。四、申报程序按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逐级推荐申报。具体程序如下:(一)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二)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报县(市、区)政府同意后,由农业局(农办)正式行文上报到设区市农业局(农办) 。 (三
8、)设区市农业局(农办)复审并征求本级林业、渔业、粮食、供销等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农业局(农办)正式行文上报到省农业厅(省委农办) 。五、认定程序省农业厅(省委农办)主要领导牵头,与省财政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粮食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领导联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一)审核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固定资产、销售收入达标情况及相关附件材料完整、合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二)审核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筛选达标企业名单,并将入选达标企业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情况在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 7 天。- 8 -
9、(三)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将第一次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有关情况征求省商务、工商、税务、环保、质监、证监、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人行等部门意见。(四)审核小组根据部门反馈意见确定拟入选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在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第二次公示 7 天。(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审核小组成员单位联文报请省政府批准公布。六、监测管理(一)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 5 年,实行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价相结合,建立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日常监测工作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组织开展。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按照季度、半年、年度通过“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和统计部门数据上报系统,报送企业
10、运行情况表及其他相关信息。市、县(区)农业局应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监测信息报送的督促和审核。动态监测结果作为定期监测评价的重要依据。(三)定期监测评价工作每 2-3 年开展一次,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牵头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资格;监测不合格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四)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上市违规操作、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等违- 9 -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五)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应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经设区市农业局复核后
11、,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审核确认。(六)企业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得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在 3 年内不得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10 -附表 1第八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基本标准表销售收入(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行业一档 二档 三档 一档 二档 三档畜牧 10000 8000 6000 3500 2800 2100林竹 10000 8000 6000 2500 2000 1500水产 13000 10000 8000 3000 2400 1800果蔬 10000 8000 6000 2500 2000 1500茶叶 8
12、000 6400 4800 2000 1600 1200食用菌 7000 5600 4200 2000 1600 1200粮油 10000 8000 6000 2500 2000 1500花卉、中药材、生物质利用产业5000 4000 3000 2000 1600 1200综合 11000 8800 6600 4000 3200 2400专业市场 60000 48000 36000注:1.“一档”县(市、区)名单(32 个):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莆田市:涵江区、荔城区、城
13、厢区、秀屿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长泰县。2.“二档”县(市、区)名单(29 个):福州市:闽清县;平潭;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漳州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南平市: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3.“三档”县(市、区)名单(23 个):福州市:永泰县;三明市:建宁县、清流县、明溪县、宁化县、泰宁县;龙岩市: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
14、宁德市: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南平市:浦城县、光泽县、顺昌县、松溪县、政和县;漳州市:诏安县、云霄县、平和县。- 11 -附表 2企业申报情况表企业名称(盖章) 行业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 业 地 址 邮政编码创 办 时 间 E-mail: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主营产品(业务)项 目 单位 代号 2013 年 2014 年一、企业经营情况 1.注册资本金 万元 12.总资产 万元 2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 33.资产负债率 44.企业贷款余额 万元 55.企业销售收入(市场交易额) 万元 6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7出口总额 万美元
15、 86.主营产品销售率 97.上交税金 万元 108.减免税金 万元 119.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万美元 12二、基地情况 1.种植基地面积 亩 13 自有基地种植面积 亩 14 带 动农户种植面积 亩 15其 中 : 农 户 土 地 入 股 面 积 亩 16入 股 户 数 户 172.水产养殖面积 亩 18 自有基地水产养殖面积 亩 19 带动农户水产养殖面积 亩 20- 12 -3.家禽饲养量 万只 21 自有基地家禽饲养量 万只 22 带 动农户家禽饲养量 万只 234.牲畜饲养量 万头 24 自有基地牲畜饲养量 万头 25 带 动农户牲畜饲养量 万头 26三、带动农户情况 1.签约带动农
16、民合作社数 个 272.带动农户数 户 28其 中 : 合同订单方式 户 29按利润返还方式 户 30股份分红方式 户 31其它方式 户 323.带动农户增收 万元 33四、企业在岗人数 人 341.签 订 合 同 职工数 人 352.季节性临时工人 人 36五、企业竞争力指标 1.专门研发机构 个 372.专门研发人员数 人 383.当年投入研发经费 万元 394.有机食品认证数 个 405.绿色食品认证数 个 416.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 个 427.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数 个 438.GAP 认证数 个 449.HACCP 认证数 个 4510.ISO 系列认证数 个 4611.FDA 认证数 个 4712.其他标准体系认证数 个 4812.质检机构数 个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