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赣州市沙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内容总则规划范围沙石组团位于赣州中心城区东南侧,西北侧与章江新区隔江相望,北侧紧邻赣州火车站,南以绕城高速赣州南出口、九里峰山为界,东侧为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且与西侧蓉江新区相接,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13.6 平方公里。地位与作用本规划是指导沙石组团建设的法定性文件,在组团内进行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适用于沙石组团的用地建设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发展定位、目标与规模发展定位集绿色住宅、养老休闲、运动康体和现代农业为一体的城郊生态组团。发展目标(1)生态网络下的绿色宜居之城(2)多元联动下的人文休闲慢城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控
2、制在 7 万人以内。(2)用地规模:规划沙石组团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701.18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8.53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70.86 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5.48 公顷,工业用地 18.22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2.61 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02.07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为 15.40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 148.01 公顷。具体详见附表 1。1(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525 万平方米,平均净容积率 1.43。用地布局规划规划结构规划形成“四楔三区”的空间结构。“四楔”:依据峰山山脉现状走势,结合水体保护廊道、组团内山体保护和城市绿楔控制要求,在沙
3、石组团内形成沿长岭上、三板桥河、沙石河、新圩-新路村的四条景观廊道楔入沙石组团。 “三区”:形成滨江居住区、养老休闲区和浅山居住区三个功能分区。非建设用地布局规划保留马蹄岗、青山下、漆山背和松山排等自然山体;修复新圩村内砖厂等建设用地为生态用地,保护峰山与狮形岭之间的城市结构性绿廊;划定铁路及现状绕城高速公路两侧不少于 50 米空间为生态用地,作为保护廊道。规划三板桥河、东风河、沙石河、南田河和大湾龙河水面宽度不小于现状宽度,两侧规划不少于 20 米的绿化空间,共同作为行洪通道。组团内非建设用地共 608.55 公顷,占总用地的 44.750%,其中水域 22. 40 公顷,农林用地 586.
4、15 公顷。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701.18 公顷,充分利用滨水资源和浅山资源发展布局居住用地,按照“10 分钟生活圈”的要求配套完善居住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协顺企业用地,未来协顺企业不满足环境质量控制要求或需要转型发展时,应考虑置换为文化创意或养老服务等功能;充分保护与利用现状水系,并按照“300 米见绿、500 米入园”的要求,统筹布局绿地与广场。规划保留新圩村、龙埠村和南田村等多处村庄建设用地,打造以生态休闲、花木种2植、农田观光体验为特色的生态旅游特色村。组团内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共计 751.47 公顷
5、,占总用地的 55.25%。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743.62 公顷,包含城市建设用地 701.18公顷、村庄建设用地 30.89 公顷,并划定发展备用地 11.54 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7.85 公顷,包含铁路用地 4.35 公顷、公路用地 3.50 公顷。居住用地规划规划形成滨江居住区、养老休闲区和浅山居住区三个居住区。建设便利的 10 分钟生活圈,规划按照 300-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居住用地服务设施,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功能。规划设置社区中心 2 处,邻里中心 2 处,设置 12 所幼儿园,总班级数为 105 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沙石组团建立“市级、组团级、居住区级、居住
6、小区级”四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总体形成“一主、一副、多点”的公共服务结构。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70.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0.11%。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1.2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8%。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0.8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2%。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39.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5.68%。设置 1 处科研用地;1 处高等院校用地,1 处中等专业学校用地;1 所 39 班寄宿制高中;2 所初中,总班级数为63 班;4 所完小,总班级数为 132 班。规划体育用地 1.9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28%。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13.31
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90%。规划 1 处 300 床的综合医院,1 处疗养院,1 处卫生院,2 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邻里中心设置 2 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社会福利用地 13.5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94%。规划市级老年人设施包括3老年公寓、养老院,共设置 2450 床。设置 2 处居住区级老年人设施,2 处居住小区级老年人设施,1 处残疾人康复中心。保留组团内新屋子红军标语遗址,现为不可移动文物,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按照城市紫线的要求对其进行保护。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5.4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5.06%。在赣虞大道南段、峰山大
8、道中段设置中心商业区;沿庆新路、长明路、沙平路、吉埠路、沿滨江路设置沿街商业带;设置 7 处农贸市场。道路交通规划区域交通规划保留现有京九铁路通道,同时沿京九铁路预留高铁通道,预留高铁廊道控制为 50 米。远景将环城高速改为城市快速路,预留高速廊道控制为 50 米。规划多处通道与周边组团联系。道路交通规划构建“四横两纵”的路网体系结构, “四横”分别为峰山大道、金穗路、赣虞大道、沙峰二路。 “两纵”分别为和谐大道和外环路。慢行系统规划规划慢行通道分为慢行主廊道、慢行休闲道两级。结合公园绿地灵活设置 12 处自然景观节点,6 处休闲广场节点,8 处交通换乘节点。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形成以“交通性公交
9、线路+生活性公交线路”的区域全覆盖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4规划公交线路总长 37.74 公里,其中跨章江公共交通线路 2 条,连接峰山景区公共交通线路 3 条。规划 3 处公交首末站,总面积为 2.23 公顷。其他交通设施规划规划设置 13 处停车场,应提供不少于公共停车泊位 2270 个。设置 1 处赣州中心城市区域级客运枢纽赣州站,3 处公交首末站,3 处加油加气站。绿地景观系统规划绿地布局规划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148.0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1.11%。其中公园绿地 131.0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 18.73 平方米。形成“一心多点、四带多廊”的公园绿地系统结构。保留马蹄岗自然山体
10、,结合水系建设沙石综合休闲公园。按照 300-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多处街头绿地公园,构建居民步行 3-5 分钟可达的休闲公园网格。沿章江建设 30-150 米宽的带状公园绿地;保护东风河、沙石河和南田河,建设约150 米宽的带状公园绿地。在吉埠滨江片区设置五条垂直于章江的带状绿地,成为主要视线通廊。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设置 10-20 米的防护绿地;包括和谐大道、峰山大道和外环路。减少邻避设施对周边的影响,在供电设施、环卫设施和加油站等周边设置 10-20 米的防护绿地。保护新圩村、龙埠村境内的山体和耕地,恢复新路村内建设用地为生态绿地,发展农业产业,保护城市结构性绿廊的完整性,增加其生态
11、效益。在进行开发建设时应避护区内生态景观良好的树木,尤其是榕树、樟树等古树名木,并给予一定的保护距离。5滨水岸线建设东风河岸线设计宜以人工自然景观设计为主,体现休闲养生的主题;社官下河两侧应积极创造多种形式的亲水空间,加强人与水的沟通;沙石河周边应创造更多的亲水游憩空间,成为居民休闲康体的好去处;南田河两侧应保留其现状生态格局,体现自然风光。公用设施体系规划给水系统规划沙石组团内最高日总用水量:3.48 万 m3/d。沙石组团供水由赣州第三水厂供给。规划沿和谐大道、沙赣大道及峰山大道布置DN500-DN1200 供水主干管,与各片区供水管网形成环状供水。规划给水管线均沿规划道路铺设,供水管网成
12、环状布置,最小给水管管径为 DN150。保留现状峰山石崆子水库至三水厂的应急源输水管道(DN800) ,规划沿沙赣大道、峰山大道及滨江路敷设DN1500DN1800 原水互补管,连接新一水厂及二水厂原水管。排水体制规划采用完全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排涝设施规划规划设置 1 座排涝站。污水工程规划沙石组团平均日污水量为 2.37 万 m3/d。沙石组团内沙峰路以南、北区域污水分别通过蓉江新城污水干管及河套老城区截污主管由南往北排入水西白塔污水厂。运动康体区污水通过其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电力系统规划沙石组团总用电负荷为 128.7MW。6规划对现状 110KV 沙石变进行扩容改造,改造后装机容
13、量为 350MVA;新建一座110KV 变电站(南田变) ,装机容量为 350MVA。通信及邮政工程规划沙石组团总电话容量为 3.9 万部。设置电信支局一座,交换机容量为 4.0 万门。设置邮政支局一处,并结合邻里中心和社区中心布置邮政所 4 座。燃气系统规划沙石组团管道气计算月平均日总用气量 1.61 万 m3/d。设置 1 处燃气抢险服务中心,3 处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环卫设施规划设置 1 处大型垃圾转运站,4 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 处水上环卫码头,公共厕所 14座。7附表附表 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一览表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14、居住用地 R 208.53 29.74 29.79 一类居住用地 R1 60.20 8.59 8.60 其中 住宅用地 R11 60.20 8.59 8.60 二类居住用地 R2 148.33 21.15 21.19 住宅用地 R21 140.57 20.05 20.08 1 其中其中 服务设施用地R22 7.76 1.11 1.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 70.86 10.11 10.12 行政办公用地 A1 1.29 0.18 0.18 文化设施用地 A2 0.85 0.12 0.12 教育科研用地 A3 39.86 5.68 5.69 高等院校用地 A31 1.34 0.19
15、0.19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A32 6.05 0.86 0.86 其中中小学用地 A33 32.47 4.63 4.64 体育用地 A4 1.98 0.28 0.28 医疗卫生用地 A5 13.31 1.90 1.90 其中 医院用地 A51 13.31 1.90 1.90 2 其中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A6 13.57 1.94 1.94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35.48 5.06 5.07 商业用地 B1 34.27 4.89 4.90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 1.22 0.17 0.17 3 其中其中 加油加气站用地 B41 1.22 0.17 0.17 工业用地 M 18.22 2.
16、60 2.60 4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M1 18.22 2.60 2.60 物流仓储用地 W 2.61 0.37 0.37 5 其中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W1 2.61 0.37 0.37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202.07 28.82 28.87 城市道路用地 S1 168.18 23.98 24.03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S3 9.99 1.42 1.43 交通场站用地 S4 6.63 0.95 0.95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S41 2.23 0.32 0.32 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 S42 4.40 0.63 0.63 6 其中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S9 17.27 2.46 2.47 公用设施
17、用地 U 15.34 2.19 2.19 供应设施用地 U1 10.56 1.51 1.51 7 其中其中 供水用地 U11 8.21 1.17 1.17 8供电用地 U12 1.93 0.27 0.28 通信用地 U15 0.43 0.06 0.06 环卫设施用地 U2 3.24 0.46 0.46 其中 环卫用地 U22 3.24 0.46 0.46 安全设施用地 U3 0.39 0.06 0.06 其中 消防用地 U31 0.39 0.06 0.06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 U9 1.14 0.16 0.16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148.07 21.12 21.15 公园绿地 G1 131.16 18.71 18.74 8 其中防护绿地 G2 16.92 2.41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