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石人沟乡部门职责登记表部门名称(盖章):石人沟乡政府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文书工作负责乡镇的各种统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大、群团、武装等相关工作1负责党政工作、财政工作、统计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落实,编制乡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帐户、财物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党政办公室研究本乡镇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立足本地资源和区位条件,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环
2、境,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形成地域产业特色负责农业产业化及农业开发与扶贫项目的落实,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加强市场监管,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负责国土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负责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城镇规划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和环境保护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能力,组织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健全社会自律体系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产3负责社会事务、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乡镇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种救助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管
3、和五保对象供养、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救济、救灾款物的接管和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文明生态村建设,改善人文环境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乡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负责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4负责城镇规划建设负责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编制并监管村镇规划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5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本乡镇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组织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落实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根据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第一时间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6负责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对婚丧嫁娶等家庭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优生、优育、节育服务负责育龄妇女定期检查,必备药品发放工作负责人口
5、和计划生育协会等工作负责排查、管理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7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计划生育服务站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乡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8负责劳动保障、综合文化、群众工作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乡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障事务站管理组 织 开 展 丰 富 多 彩 的 文 体 娱 乐 活 动举 办 各 类 科 普 讲 座 、 农 技 知 识 讲 座开 办 图 书 报 刊 室 , 组 织 群 众 开 展 读 书 读 报 活 动搜 集 、 整 理 民 族 民 间 文 化 艺 术
6、 遗 产 , 促 进 乡 村 特 色 文 化 的 发 展指 导 和 辅 导 村 文 化 室 开 展 各 项 活 动负责本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代办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审批的事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等工作负责村组财务管理负责指导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纠纷调解9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相关工作负责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为农村、农业、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法律咨询和政策服务负责农业新技术品种推广工作,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农机、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10负责农业技术相
7、关工作 在农业技术、市场信息、人才智力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支持,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技术推广站注:1.根据工作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填报人: 刘子超 填报时间:2017 年 7 月 6 日 联系电话:18232216561 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为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一、监督检查对象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开采、金属非金属
8、矿山、尾矿库)行业的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非煤矿山企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日常执法检查;(二)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对获证企业实施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回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检验产品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对企业进行书面反馈,由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二)安监站开展抽查时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下发整改通
9、知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行为,上报县安监局,及时予以查处。相关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二)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对违反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上报发证机关,由其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二)工矿商贸企业(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矿商贸企业(除非煤矿山、
10、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外)包括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子、纺织、烟草、食品、电力、电信、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简称“工贸行业” ) 。为了加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预防工贸企业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2)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3)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4)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情况;(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日常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详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案备查。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五、监督检查措施